商标设计必须可以获得保护
可以保护是指商标管理者在设计商标符号时就要未雨绸缪,做好未来商标的保护工作,以免商标会被侵权,商标资产遭遇损害。商标符号要想得到保护,必须从三个方面入手:
1.商标符号可以注册
商标符号要想得到保护首先必须申请注册,只有注册了才能从法律上得到真正的保护。因此,商标管理者在设计商标符号时先要检查自己的商标名称是否有侵权行为,策划人员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查询是否已经有相同的或相近的商标被注册,如果有,则必须立刻重新设计。千万不要一上来大意,等到商标已经成功打造出来,别人找上门来,辛辛苦苦打造的商标只好放弃或者支付巨额的赔偿金。2001年联想集团开拓海外市场, 才发现“联想”商标的英文名称“Legend”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经注册。为了消除这一走向国际化的障碍,2003年4月,联想集团不得不进行英文商标名称更换, 由“Legend”改为“Lenovo”, 企业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类似的案例已发生多起,就连鼎鼎大名的苹果公司都未能幸免。
《读者文摘》商标争议烙下20多年抹不掉的教训
1980年7月,美国读者文摘协会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了“读者文摘”商标,并于1982年12月核准注册。1981年4月,甘肃人民出版社正式推出《读者文摘》杂志。
然而,1982年初,美国《读者文摘》来函指出,甘肃人民出版社使用《读者文摘》中文名侵犯了其商标权,中美两家《读者文摘》漫长的商标之争由此开启。1989年,美国方面向甘肃人民出版社提出了巨额赔款要求,后者感到了巨大压力。当年9月,甘肃人民出版社以“读者文摘月刊”申请注册商标,希望通过增加“月刊”两宇,来区别美国的《读者文摘》。
1990年8月,美国读者文摘协会向中国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读者文摘月刊》商标争议申请,理由是“读者文摘”和“读者文摘月刊”两个商标近似,至此,甘肃人民出版社的《读者文摘》已经无路可退了。他们非常清楚,一旦商标局裁定商标侵权,他们就必须改名,对于他们来说,这将是灾难性的损失。
1993年,当时月发行量为300多万册,已成长为中国期刊第一商标的《读者文摘》无奈启用了新的刊名——《读者》。此后,《读者》杂志于1995年12月在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英文刊名商标“READERS”, 商标局初审通过了。然而, 美国读者文摘协会再次提出异议。实际上, 美国《读者文摘》已将“READER'S Digest”在全世界90多个国家和地区申请了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这就意味着将来如果《读者》杂志要在那些国家和地区出版发行,都会遇到商标纠纷。无奈之下, 《读者》只好放弃“READERS”商标, 启用汉语拼音商标“DUZHE”, 被步步紧逼之窘迫, 可想而知。直到2006年, “READERS”最终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 《读者》才重新启用了该英文商标。
2.商标符号独特,难以模仿
商标符号设计得越是独特、越难以模仿,就越可以省去公司在打击赝品、仿冒品上面投人的时间和精力。
3.进行防御性注册
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况:企业即使已经对自己的商标进行了注册,但仍然挡不住有些竞争者“搭便车”的行为:你有一个“老干妈”,他来一个“老干娘”;你有一个“康师傅”,他来一个“庚师傅”;你有“农夫山泉”,他有“农人山泉”,而且从包装到字形严重模仿知名商标,消费者不仔细看一般都看不出来。武汉曾经有一段时间有一种土家烧饼名叫“掉渣烧饼”特别受欢迎,创始人是一位土家女孩,她的烧饼店红火起来以后,立刻有很多商家跟风而上,一时间,“掉渣渣”*掉渣儿”*土掉渣”“掉渣子*等充斥于市,消费者根本搞不清哪一个才是正宗的“掉渣烧饼”。有鉴于此,商标管理者在设计商标符号时,应该把有可能被模仿的近似的名称或图形一并注册,从而防患于未然,防止竞争者“搭便车”。例如,娃哈哈集团在给自己的商标进行注册时,一并把相近的“娃娃哈”“哈哈娃”“哈娃娃”等诸多类似商标一起进行注册,只使用“娃哈哈”一个商标符号,其他用作防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