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遭遇跨国知识产权诉讼
近年来,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面临的跨国知识产权诉讼不断增加。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06年底,我国企业因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波及企业数以千计,涉及行业范围更是多达20多个。对此,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士表示,我国已经进入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大规模爆发期。以中国对全球最大消费市场美国的出口贸易为例,自2000年起,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关外国产品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337调查”中,中国连续7年成为第一涉案大国,而近期美国针对全球的“337调查”,近40%涉及中国企业。
所谓“337调查”,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1930年通过的《关税法》第337条对外国产品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的调查。根据美国相关法规,在美国国内企业提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相关进口产品发起“337调查”后,该委员会可以发出“普遍排除令”,即只有经该委员会调查确认不存在专利侵权行为的外国产品才可以进入美国市场,而其他所有企业都将被挡在市场之外。
随着中国经济日益融入世界,中国出口企业越来越多地加入到全世界范围内的生产、出口和销售链条,其在国际市场面临的知识产权壁垒也越来越多。一些欧美企业以知识产权侵权为由对中国出口企业提出诉讼,一方面固然是抓住了部分中国企业自身存在的一些漏洞,另一方面它们也是将诉讼当做一种手段,用以吓阻和排除中国出口企业对其市场地位产生的竞争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