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与物质文明
世界是物质的,而且是在物质的变化中调整、进化的。人类社会所谓物质文明,包括社会综合整体的物质层次的先进程度,从人的衣、食、住、行到学习、工作、生活的必需品,及各种生产资料的工具与各种器具,及标示为社会生产行业、产业、企业生产力水平的科技文化范围种类、层次。人类社会不论何种社会形态,要获取物质的所有权与支配权使用权,惟一的途径只有通过有偿交换,这不仅包括氏族时期的物物交换,也包括奴隶封建农业文明时期、大机器工业时代及现代的高科技网络信息时代、商品社会的物货换与货币资本运作。但交换与获取是有前提的,这便是对流通标准媒介,也就是充当一般等价物货币的掌握与拥有。
货币是由国家统控与发行的,不论是古代的金属货币,还是现代纸币信用货币。私人要获取货币只有通过各种方式的工作与劳动、或出卖劳动力或出卖文化、知识、技能,或作为商品流通经营、交易或以资本运作方式,获得代表利益与资产的可用于交换的货币,由此达到维持生存、消费、积累的必须所用,拥有资产与资本,优化物质生活品质。物质文明积累到一定程度,才有可能上升到资产与资本层次。商标是物质文明的支撑,之所以如此在于商标研发、设计、生产中科技文化含量与标准化、规范化、秩序化的品质,及产品方便、快捷、安全、舒适的使用性能,以及商标自身价值与使用价值的资产性,及产品交易获取利益后再创造的利益的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