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PS协议简介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AgreementOnTrade-RelatedAspectsOfIntellectualProp·ertyRiShts)(简称TRIPS协议),可以说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涉及面广、保护水平高、保护力度大、制约力强的一个国际公约。
TRIPS把已有的有关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分为3类:①基本完全肯定、要求全体成员必须遵守并执行的国际公约。这类国际公约共有4个:《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与广播组织公约}、《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皿WS对这4个国际公约的个别条款作了修改和保留,它要求Wm全体成员要遵守和执行上述四个公约。②基本完全肯定、要求全体成员按对等原则执行的国际公约,这类国际公约共有十余个,主要是《巴黎公约)的子公约。③不要求全体成员遵守并执行的国际公约。凡是TRIPS没有提到的、也不属于上述两类的国际公约,均不要求全体成员遵守并执行,主要有《世界版权公约》、{录音制品公约)等。
TRIPS协议内容涉及面广,几乎涉及到了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并且将关贸总协定(CATT)和世界贸易组织(Wm)中关于有形商品贸易的原则和规定延伸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领域。它不但强化了知识产权执法程序和保护措施,还强化了协议的执行措施和争端解决机制,把履行协议保护产权与贸易制裁紧密结合在一起,同时设置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作为常设机构,监督本协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