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中应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1.提高全体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不容易合法获得,却容易流失必须堵塞各种可能流失的渠道。企业全体员工,特别是那些经常接触核心知识产权的人,对知识产权保护负有重要责任。因此,应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和培训教育。要对员工进行知识产权知识培训,组织学习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针对参与对外合作的人员,还要加强对我国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介绍。
2.建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管理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不仅决定了本企业产品的知识含量,如果利用得当,还会成为企业收益的重要来源。如IBM公司在1995年专利使用费收入有6亿美元,现在每年约有13亿美元:非利浦公司拥有7万多项专利,每年有3、07亿美元的专利使用费收入。所以,现代高科技企业应该指定专人或建立专门的机构管理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宜,研究与本行业有关的国内外知识产权动态,并制定必要的对策措施,大力推进知识产权的创造与利用开发本企业的自有知识产权。
3.制定适合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企业应对本企业的科研设施、科技成果、科技资料以及涉及知识产权的其他机器、设备和原材料进行清理,建立保密制度,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对于有预期经济价值的科研成果要积极寻求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综合利用国家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乃至商业秘密保护等相关的法律制度:在对外合作过程中,要密切注意其中的知识产权动向旦遭遇知识产权纠纷事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教济措施,将损失少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