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关于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建立有下列典型案例可资参考。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一般直属总公司经理管辖,是企业中技术与经营两个部门的支撑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技术部、经营部共同组成企业的核心,与生产部、财务部一道组建成企业最高层组织管理机构。如IBM公司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总部,其职责是负责处理所有与IBM公司业务有关的知识产权事务,如专利、商标、著作权、半导体芯片、布图设计保护、商业秘密、字型及其它有关知识产权的事务:知识产权管理总部内设两大部:法务部和专利部。法务部门是负责相关的法律事务:专利部门负责专利事务。专利部下设5个技术领域,每一个领域由一名专利律师担任专利经理。由于IBM公司是一个跨国集团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美国本土主要设有研究所,在欧洲、中东、非洲地区、亚太地区设有其分支机构。若没有设置分支机构的国家,一是由该地区各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代理人管理:一是由邻近国家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如亚太地区未设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国家,由日本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筹管理:IBM知识产权总部对全球各子公司知识产权部门要求严格,除向总部做业务报告外,世界各地子公司的知识产权分部要执行总部统一的知识产权政策,并接受总部极强的功能性管理。
另外德国最大的化工企业之一拜耳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设有专利委员会和专利处,二者是平行的组织机构。专利委员会由生产、科研、技术应用和专利处联合组成,其职责是:①分析判断哪些发明项目可以向国外申请专利:②の去哪个国家申请:(3③对已获权的专利进行管理:④根据专利项目登记表,决定哪些项目的专利权需要维持,哪些可以放弃。专利处受公司总部直接领导下设两个科,一个专利科,另一个是许可合同和技术协调科。专利科的主要职责:①申请专利直至授权专利的管理:②申请专利前和产品投放市场前的专利信息的调查,若发现相同技术,就设法买下他人的专利权:③处理专利纠纷。一是协商解决;二是通过诉讼裁决。④业务上与各级法院有联系。许可合同和技术协调科共有8人组成,负责许可合同工作,包括专利许可、技术秘密及技术合作。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有:①接待技术许可询价,组织许可谈判、签订有关合同:②技术合作,与需要使用拜耳公司技术的公司签订使用合同书。
此外,佳能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也倍受世界瞩目。佳能公司知识产权法务部按行列管理一一分为产品类及技术类,产品类设有4个部门:知识产权法务策划部、知识产权法务管理部、专利业务部、专利信息部:技术类设7个专利部门是以技术分类管理专利。
由此看来,各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责大同小异,其基本职责可归类分为十项:①专利情报管理工作:②发明挖掘工作:③申请专利工作:④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⑤管理专利权⑥处理专利纠纷:(①商标等其它知识产权的综合管理:⑤发明奖励工作9专利教育工作:⑩与专利事务所或律师进行联系。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日本、德国企业均十分重视专利信息工作,这又从另一角度表明专利信息的重要性。如IBM公司定期发表的技术公报、其专利经理的主要职责四项中有三项与情报有关,如:①收集掌握下属各公司有关的专利情报、技术情报以及各专业部门的活动情况:②依据情报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建议申请国的范围、提供有关业务咨询:③)根据总部毎年预计的专利申请计划调整申请的件数:④收集IBM及其它公司有关专利情报、技术动态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谈判。拜耳公司也不例外,将专利信息的调查工作做在申请专利前和产品投放市场前。佳能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11个部门,专利信息部是其中之一。
再对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做一下比较:知识产权作为公司的经营资源,专利部要有效地开展各项业务,需要有足够的经费给予支持,企业的研究成果如若不能得到完善的保护,实际上是浪费研究投资和开发经费。这一思想是IBM公司、佳能公司、拜耳公司等的共识。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有集中管理体制,如1BM公司:也有按行列管理的体制,如佳能公司。它们的共性是不论是集中管理还是行列式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都是处于总公司管理层的核心位置中,与技术部门、经营部门密切联系,将授权后的知识产权工作全部汇集在此统一管理,成为总公司的智囊部门。集中管理体制的特点是:全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統一的知识产权政策进行运作,最大限度地保护总公司的整体利益,在开发、制造、买卖产品的活动中能够工作顺畅,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的移转、授权、再授权的管理方式上。也就是说研究开发的费用由总公司预付给子公司,专利权与授权后的所有事宜全部由总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筹负责,如IBM公司。行列式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特点是:按照技术类别、产品类别管理知识产权。实行按技术类别管理专利,这样,可以避免重复开发技术:配合各事业部的产品策略对专利进行管理。知识产权法务部集中管理授权后的所有事宜,包括权利的运用、谈判、争讼等。法务部通过派本部门人员参加公司内各事业部组成的产品法务会,或根据各项问题组成的作业部会议,了解技术、产品的相关情况,使法务体制贯串于产品开发至产品销售各个阶段,利用知识产权的法规,提高解决问题的效力。(相关内容见于涛《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分析》载《知识产权报》2003年7月10日)。
上述国外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可以对我省企业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供范例。考查我们自己的企业,一般来说规模不及国外大企业,研发能力不够强大,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比较少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对知识产权问题可以置之不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体制对于企业的成长和壮大都是至关重要的。每个企业都可以结合自身实际确立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其模式可能各有不同,但其宗旨都是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服务于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