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容易记忆的强度
商标或服务标志将只与美国专利和商标局进行注册,如果它是与众不同的。这意味着标记可用于识别和区别其所附加的产品或服务与其他提供商的产品或服务。从最鲜明到最不鲜明,从五个方面对特定商标的区别进行了分类:
幻想商标
任意标记
暗示性标记
描述性标记
通用术语
标记的强度由标记属于这些类别中的哪一个确定,强度由标记获得多少保护决定。被认为“虚构”的标记被认为是最强的标记,并且得到最大的保护。视为“通用”商标的商标永远不会受到商标保护。
幻想商标
如果要获得商标保护,最好的选择是虚构商标。这些是仅被发明为商标的商标,并且是最强的商标。它们除了作为商标的角色外没有其他含义。奇特的商标包括“柯达”或“百事可乐”。这些通常是在语言中不为人所知的单词,或者是“新词”,或者完全不在常用范围之内。
任意标记
任意商标也得到了强有力的保护。这些是常用词,但是当用于识别和区分产品或服务时,并不描述或暗示它们所附加的产品或服务的任何质量或特性。它们通常是不常用的词。例如,“ Apple”在描述个人计算机时是任意的。
暗示性标记
暗示性标记是要求公众想象或思考以了解产品或服务的本质的标记。这与描述性标志不同,描述性标志会立即向公众告知商品或服务的某些特征。
商标经常会产生不一致的含义,无法完成建议。例如,“ Frankwurst”将“ Frank”和“ Wurst”放置在一起,这两个建议将维纳和香肠紧挨着放置,即使这些同义词从未放置在一起。同样,“ Dri-Foot”暗示脚有止汗剂或除臭剂,但是需要进行脑力劳动才能弄清楚这种连接。“微软”是软件的建议,但不是对软件的字面描述,这意味着软件具有启发性。
描述性标记
描述性标记是那些清楚地描述应用了该标记的服务或产品的标记。它们很难与暗示性商标区分开,但一般来说,描述性商标使公众无需任何想象力或思想就能弄清楚商品的性质。
如果商标仅是描述性的,则不符合商标保护的条件。例如,发现“轻”仅表示产品在应用于便携式计算机时的重量。但是,通过获得次要含义,描述性标记可以变为描述性标记。例如,“ Sharp”在电视品牌上的使用就产生了次要含义。
通用术语
通用商标是为产品命名的术语,在没有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不应拥有使用通用标识产品的词语的专有权的情况下,不能用作商标。例如,“电子邮件”将是通用标记。如果公众滥用商标来标识商品或服务的类型,而不是区分所有者的商品或服务,则原本有效的商标可以成为通用商标。“施乐”是一个商标,正朝着成为商标通用名称的方向发展,但施乐利用广告来防止公众滥用该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