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TO根据《 CARES法案》延长了商标申请的最后期限
3月31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发布了通知,根据COVID-19的爆发,延长了提交某些商标相关文件和费用的截止日期。该通知为某些应于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30日(受影响的时期)或之前到期的申请提供30天的延期。
重要的是要注意,并非所有与商标有关的申请都已得到扩展,为了获得这些扩展的利益,将需要附加要求。以下是对USPTO最新通知将如何影响商标审理和上诉委员会(TTAB)的未决申请,注册商标和未决事项的摘要。
影响商标申请中的最后期限
受影响期间的以下截止日期已延长30天:
响应Office动作
提出最终拒绝的上诉通知书
提交使用声明或请求延长时间以提交使用声明
对于根据§44(d)提交的申请,要求较早提交的外国商标申请优先权的六个月期限
对于根据第66(a)条提交的保护扩展,要求在先申请的国际注册的优先权的六个月期限
对于第66(a)条所述的保护扩展,要求将第66(a)条申请转换为根据第1条(使用或使用意图)或第44条(外国申请)提交的申请的三个月期限
提出异议通知或要求延长时间以反对未决申请。
影响注册商标的期限
受影响期间的以下截止日期已延长30天:
根据第8条以及对于第66(a)条保护范围的使用誓章或可辩解的不使用誓章:
注册日期后第六年的初始截止日期(涵盖2014年3月27日至2014年4月30日之间发布的注册)
注册日期后每十年(包括2010年,2000年,1990年等在3月27日至4月30日之间发布的注册)
宽限期-上述宣誓书的六个月宽限期。
根据第9条进行的注册续展:
注册日期后每十年(包括2010年,2000年,1990年等在3月27日至4月30日之间发布的注册)
宽限期-上述续订的六个月宽限期。
待审TTAB程序的截止日期不会自动延长
如果在受影响的期限内,提出异议通知或要求延长等待中的申请的截止日期已延长了30天。
当前未决的单方面上诉或有争议的异议或取消的截止日期尚未自动延长:
单方面上诉-申请人可以酌情提出延期或重新开放期限的请求
异议/取消-各方可以酌情提出延长或重新开放的动议。
恢复被遗弃的申请的请求/恢复已取消或过期的注册的请求-费用减免
如果由于COVID-19爆发而由于无法回应USPTO的来函而放弃了申请或取消了注册,则申请人和注册人可以利用现有程序来恢复申请或恢复被取消的注册/过期的注册。
与这些请愿书有关的复活/恢复费用已免除。
所需的COVID-19声明
为了从上述延期或豁免中受益,申请或请愿书中必须包含一份声明,说明提交和/或付款的延迟是由于COVID-19爆发引起的。如通知中所述,如果“从业人员,申请人,注册人或与申请或费用相关的人员受到COVID-19爆发的个人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关闭,现金流中断,交通不便,可以接受延误文件或其他材料,旅行延误,个人或家庭疾病或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