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申请我的商标+“ .COM”吗
法官露丝·巴德·金斯堡(Ruth Bader Ginsburg)在备受期待的BOOKING.COM案中以8-1的裁决,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在某些情况下,与“ .com”结合使用的通用字词可能是受保护的商标。
通用商标不符合商标保护的条件,并且实际上根本不是商标。相反,它们实际上是产品/服务的名称或有争议的产品/服务的类型。例如,像SCREENWIPE之类的单词不能与用于清洁屏幕的布有关地注册,而BUNDT不能与蛋糕有关地进行注册。这些字眼是通用的,因为它们不能标识出来源,而是所提供的实际产品/服务或产品/服务的类型,因此没有人可以要求这些字词的专有权。
Booking.com的争议可以追溯到2012年,当时Booking.com申请了商标BOOKING.COM的美国商标申请,该商标由于通用性而被拒绝注册。围绕商标的来回争斗最终在美国最高法院的一案中达到高潮,由于冠状病毒社交疏远协议,这在法院历史上首次通过现场电话会议进行了辩论。
在6月30日作出的裁决中,法院裁定,消费者不认为“ Booking.com”将在线酒店预订服务视为一类,因此BOOKING.COM不是通用商标,可以申请联邦商标。注册。法院接着解释说,如果商标局声称“ Booking.com”是通用的,那么例如,消费者会认为Travelocity是“ Booking.com”。如果确实是通用的,那么寻找可信赖的在线酒店预订服务来源的消费者会要求某人命名她最喜欢的“ Booking.com”提供商。但是,这两者都不是正确的,因为消费者实际上并不以这种方式理解“ Booking.com”一词,因此该商标不被视为通用商标。
这对商标所有人意味着什么?首先,这并不意味着公司现在可以在任何通用词上添加“ .com”以创建受保护的商标。第三方也不能在您自己的受保护商标中添加“ .com”并创建一个不会侵犯您权利的单独商标。相反,如果您使用的术语或短语被认为是通用的,但添加了“ .com”,则消费者将其视为源标识符,例如BOOKING.COM,则该商标整体上可以受到保护。公司应审查自己的商标组合,并确定它们是否有以前被认为是不可保护的通用术语的商标,但可能添加了诸如.COM之类的元素,这些元素可以在最高法院的控股下获得保护。
您的商标获得了所谓的次要含义吗?换句话说,公司能否证明消费者已经认识到商标是指向单一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品牌?这可以通过消费者调查,词典定义,消费者和竞争对手的用法以及有关消费者如何理解术语含义的任何其他证据来证明。作为一般实践的提示,商标所有者应努力保留此类证据的记录,以便在需要时更容易地汇编消费者认可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