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标局下发第8377533号决定,对于贵州茅台酒业提出的“国酒茅台”商标的申请不予注册。
这是茅台集团从2001年9月13日开始申请“国酒茅台”商标以来,第9词申请失败了。每次申请都能引来汾酒、郎酒、杏花村等众多其他酒商的“围殴”,茅台为何还是乐此不疲呢?
这种现象与加多宝与王老吉的商标大站如出一辙,两家公司就和一个模子里刻的一样,用的手法也完全相同,小编是不敢过多的评价,孰是孰非只有留给各位大人们去评判了,不过只有一条,茅台和加多宝都是越吵越红,而赢了官司的一方反而不温不火。
喝了这么多年的国酒,现在才知道人家茅台一直裸奔呢,原来大公司也有“失蹄”的时候。如果真要解读商标法,我认为茅台公司不乏专业的商标律师,不可能10几年的时间还不懂国酒商标不能注册的道理,但是一个小小的在注册商标,抢了10年也火了10年,这样的买卖谁都愿做吧,唯独只有我们消费者还蒙在鼓里。
“国酒茅台”这个商标或者说口号,总有一天会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中,但是茅台你还能存在多长时间?是否等我老了,您还是那个国酒,还是那个茅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