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服装商标“男孩伦敦”宣布无效,因为它违反了公认的道德原则
在最近的第20461 C号决定中,EUIPO无效部宣布商标“ BOY LONDON”无效,理由是它唤起了纳粹的象征意义,因此违反了第7条第1款所接受的道德原则。 f)RMUE。
事实
根据IPUE第7条第(1)款(f)项的规定,EUIPO无效司于2019年12月20日作出裁决,宣布服装商标BOY LONDON无效,违反道德规定。
有争议的比喻商标包含一个比喻组件,代表一只鹰,翅膀张开,右边朝右,其爪子靠在“ BOY”一词的字母“ O”上,并用大写字母写在老鹰的形象下。在“男孩”一词下,“伦敦”一词以小得多的字符出现:
申请人的论点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即有争议的标志清楚地代表了所谓的“Parteiadler”,即德国国民社会党的标志之一:
与公认的道德和公共秩序原则的对比,将其作为商标无效的依据
众所周知,RMUE第7(1)(f)条禁止违反公共政策和道德的商标注册。该原则的措词非常广泛,需要谨慎应用,一方面要考虑到贸易商自由使用他们希望注册为商标的标志的权利,另一方面要考虑到公众不受干扰的权利。令人反感,威胁或辱骂的标记。禁止与道德和公共政策相抵触的商标注册,目的不是为了避免标志的商业使用,而是为了避免商标注册如果授予垄断权违反了文明社会的某些基本价值。此外,似乎有必要规定第7条第2款规定,即使拒绝理由仅存在于共同体的一部分,第7条第1款第f项也适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基于对公众容易被印象深刻或令人反感的部分的看法来评估是否有违反公共政策或道德的理由来进行注册障碍的评估。不受干扰的公众部分,但必须根据合理的人的标准做出(请参阅2013年11月14日,Ficken Liquors,T-54 / 13,EU:T:2013:593)。为了研究出于违反公共道德或公共秩序的原因而进行的注册限制,
Euipo无效部门的决定
维持申请人论点的无效部门宣布商标的商标与道德背道而驰,因为“该标志引起的消息并被公众认为是纳粹的象征”,因此在第7条第1款(f)项的含义内是无效的RMUE结合第59(1)(a)条。
首先,从无效的角度来看,Invalidity Division认为相关公众可以将有争议的商标视为对纳粹象征的指称,尽管该商标与Parteiadler不同,没有显示show字并带有“ BOY LONDON”字样。但是,根据无效部的评估结果,省略了十字记号和增加了单词部分并没有改变公众对商标的认知,该评估是在案例240 / 18P中引用了Bobek的总督的意见。在这种意见中,总检察长发现“道德是指特定公司在给定时间坚持的价值观和信念(...)。与公共政策的下降性质不同,道德由上而下发展”。因此,为了评估标志是否违反道德,有必要使用与具体案件有关的证据,以确定如果标志被用来区分商品或服务,相关公众将如何反应。
在本案中,为支持其论点,申请人提交了几篇报纸,杂志和在线论坛的文章,其中消费者和大众媒体都将有争议的商标与纳粹象征主义进行了比较。该文件显示,尽管并非所有用户都同意有争议的商标涉及纳粹标志,但“公众的非边缘部分将标志中包含的鹰视为纳粹标志的参照物”(请参阅第16页无效判决) 20461 C)。
鉴于所有这些情况,无效部因此宣布有争议的商标无效,确定该商标是指纳粹党并传达了相关公众认为与欧洲基本价值观相反的意识形态参考的图像。联盟。尤其是,“因此,有争议的MUE具有震撼或冒犯性的性质,不仅是纳粹党屠杀的受害者,而且是在联盟领土内面临该商标并具有正常程度的敏感性和耐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