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提起诉讼并不构成商标注册所有人的默认表示
加尔各答高等法院的一个分庭在上诉程序中于2019年12月24日通过了一项命令,该命令澄清了如果商标侵权,被告对部分注册所有人的默认默示抗辩,则必须事实证明,仅仅延迟采取行动就不会剥夺注册拥有人获得禁止令的权利。该命令被搁置,而不是博学的单身法官的命令,后者拒绝通过强制令,并指示提交誓章。
事实背景
原告Shyam Steel Industries Ltd.(原告)和被告之一Shyam Sel和Power Limted)(被告)均为国际商品和服务分类第6类涵盖的恒温处理(TMT)钢筋的制造商。原告是商标“ Shyam”(单词标记)以及包括“ Shyam”一词在内的其他各种商标的注册所有人。第二被告是第一被告的集团公司,并生产其他钢铁产品和铁合金。商标侵权和假冒诉讼被告人最近开始在加尔各答高等法院提起“ Shyam”商标,因为被告人开始在他们制造的TMT钢筋的包装上使用“ SHYAM”商标。原告是标签商标“ Shyam Steel”,文字商标“ Shyam”和另一种设备“ Shyam Steel(Wheel Device)”的注册所有人,声称分别于1994年4月30日,1994年4月1日和1953年1月1日使用。原告还提出了商标“ Shyam EQR TMT”的注册申请,但被告人反对,但随后被告人放弃了该商标。
被告已在本案未决期间向知识产权上诉委员会(IPAB)提出了更正注册和注销原告的“ Shyam”(商标)的申请,该申请正在审理中。被告辩称,由于有关注册的问题,原告不能主张商标专有权。此外,被告辩称,“ Shyam”一词是奎师那勋爵的另一个名字,因此是一个通用术语,在该通用术语上,不能仅向一个用户授予使用权。被告进一步辩称,他们自1945年以来一直在使用该商标,这是在原告采用该商标之前的方式,因此根据《商标法》第12条,这是诚实和同时使用的做法。被告还提出,原告一向都知道被告对“ SHYAM”商标的使用,他们从未反对过。因此,他们默认了被告使用它。
法院的决定
洪堡高级法院首先处理是否可以将姓名/姓氏/上帝的名字注册为商标的问题。根据Reddy Pharmaceuticals Ltd.诉Reddy's Laboratories Ltd.案,在ILR(2008)I Delhi 1223中进行了报告,以及英格兰和威尔士上诉法院在Baume and Co. Ltd.诉中的裁决。AH Moore Ltd.在[1958] 2 WLR 797中报告,高等法院认为,如果名称/姓氏与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不同,则可以将其注册为商标。法院还指出,被告未能展示任何权威以证明不能将上帝的名字注册为商标。
法院处理的第二个问题是原告是否已默认被告人使用该商标。据观察,原告至少从2015年12月起就意识到被告使用了该商标,并且仍然花了很多年时间才申请禁制令。法院根据各种判决指出,默许必须是积极的行为,不能说无为就是默许。因此,仅仅延迟就不能剥夺注册所有人获得禁制令。同样在本案中,原告可能已延迟提起诉讼,但并不构成默认。
基于上述观察,法院通过了一项禁制令,禁止被告以任何方式制造,销售或打广告带有“ Shyam”商标或带有“ Shyam”商标的标签或设备,直至处置为止。西装的。但是,禁制令自2020年5月1日起生效。法院允许被告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清算其现有存货。
这一具有明确性和明确性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明确规定,当事一方以默许为由请求救济,需要表明另一方采取了默许的积极行动,而仅不采取行动本身并不构成默许行为。早前,Hon'ble最高法院就Midas Hygiene Industries(P)Ltd.和Anr的问题澄清了这一立场。VS.Sudhir Bhatia和Ors。[(2004)3 SCC 90] [Sumeet Machine Case] [(1994)2 SCC 448]之后,人们发现,除了不作为以外,还有其他情况需要采取,以剥夺商标注册所有人的权利限制他人使用注册商标。默认的问题只会出现在积极的行动中,而不仅仅是沉默或无所作为。
被告有时间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清算其存货,禁制令自2020年5月1日起适用。可以看出,鉴于目前的情况以及由于该国大流行而造成的封锁Covid-19,被告是否可以因为关闭而拒绝出售其货物,并因此推迟强制令的执行日期以及法院如何处理该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