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巡回法庭维护商标“合理使用”原则
在2019年8月的裁决中,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了伊利诺伊州北部地区较早的初步判决,即百事可乐公司的佳得乐部门在其佳得乐产品系列中使用“佳得乐运动燃料公司”一词不构成侵权SportFuel Inc.的SPORTFUEL商标,因为佳得乐(Gatorade)使用“运动燃料”一词是描述性的,没有以来源指示的方式使用,因此是该术语的“合理使用”。
SportFuel是一家位于芝加哥的运动营养与健康咨询公司。该公司为专业和业余运动员提供个性化的营养咨询服务,同时还销售SportFuel品牌的膳食补充剂,并拥有SPORTFUEL的两个联邦商标注册。佳得乐(Gatorade)于1965年在佛罗里达大学医学院创建;是NBA,PGA,MLB,MLS和许多其他专业和大学组织的官方运动饮料;通常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名字SportFuel和佳得乐之间的唯一联系是一位名叫朱莉·伯恩斯(Julie Burns)的营养师和营养师,他于1993年创立了SportFuel。当伯特斯看到佳得乐的广告语带有新口号时,伯纳斯就意识到了佳得乐的所谓商标侵权。
在审查简易判决地方法院的补助,第七巡回认为SportFuel的主要论点,即使用佳得乐体育燃料期限为是商标从头,但仍得出同样的结论。上诉法院发现,关于佳得乐(Gatorade)使用该术语的任何内容都没有暗示消费者会将运动燃料视为一种来源指标。此外,法院认定,其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通常使用运动燃料术语来描述他们销售的产品,并结合美国专利和商标这一事实。Office要求Gatorade在试图注册整个口号时,必须放弃“运动燃料”的用语,强烈支持Gatorade关于其描述性地使用“运动燃料”的说法。这一事实,再加上缺乏对佳得乐在选择和/或使用该术语时存在任何恶意的证据,导致法院得出结论,说明性使用是公平的,因此,无论可能存在的任何混淆,都不会构成侵权。是佳得乐(Gatorade)的使用造成的。“如果造成任何混淆,这是原告决定采用带有众所周知的描述性短语的商标来标识其产品时所承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