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拒绝驳回版权和商标主张
2019年11月8日,一名联邦法官驳回了被告人马克·雅各布斯国际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被告关于驳回原告Nirvana LLC关于“笑脸”设计和Nirvana声称拥有的徽标的版权和商标侵权诉讼的动议。Nirvana的投诉声称,Marc Jacobs的“ Bootleg Redux Grunge”服装系列中的物品侵犯了Nirvana的笑脸设计和徽标的权利,该产品的共同创始人Kurt Cobain于1991年创建,自1992年以来,Nirvana一直在使用该徽标和徽标来标识其音乐和授权商品。
有问题的服装(主要是Bootleg Redux Grunge系列中包括的T恤)的功能据称似乎是Nirvana不对称笑脸徽标的一种版本。虽然Nirvana的设计带有X代表眼睛,但是Marc Jacobs的T恤带有字母M和J。在笑脸上方,Marc Jacobs的T恤使用了“天堂”一词,而Nirvana的原始设计使用了“ Nirvana”一词。 。”竞争设计中使用的字体是相似的,并且两种设计都由一个黑色背景下的黄色笑脸组成。涅rv乐队于2018年12月对被告提起诉讼,指控他们侵犯版权和商标权,虚假产地标识和不正当竞争。
法院首先针对被告提出的撤销“极乐世界”版权侵权主张的动议,裁定“极乐世界”陈述了有效的主张。法院最终驳回了被告关于Marc Jacobs产品上的图像与Nirvana的设计“没有实质性相似”的论点,并裁定“对图像进行审查确认有关实质相似性的指控就足够了。”法院指出,相似之处包括脸部的形状略有不对称的圆形,眼睛的相对较宽的位置,独特的嘴巴“弯曲”以及伸出和使用伸出的舌头。法院发现,唯一可辨别的区别是被告人版本使用“ MJ”眼,而不是涅磐版本中使用“ X”眼。
在得出关于被告的版权主张的结论时,法院还驳回了被告的以下论点:(i)涅rv乐队无法解释科特·科本如何或何时将权利转让给乐队;(ii)版权无效,因为Nirvana没有准确列出该外观设计的首次发布日期;(iii)该徽标仅代表Nirvana注册的一小部分,因为Nirvana实际上拥有整个T恤的版权,不仅带有笑脸徽标,还包括其他文字。法院认为,被告的技术论点均不能证明在辩护阶段驳回了Nirvana的主张,并且Nirvana的原始诉状指控了对版权侵权的有效版权主张。
法院还认定,涅磐的商标侵权索赔得到充分辩护。法院认为,必杀技充分宣称了其对笑脸设计的可保护利益以及在商业上的高级使用,从而使该笑脸与人们的广泛联系并确定了必杀技是在脑海中载有该笑脸的商品的来源。的消费者。法院进一步认定,极乐世界充分宣称被告的产品与极乐世界的产品足够相似,以致使人们对被告的产品是否被极乐世界认可或与之相关感到困惑。法院还驳回了被告的论点,即用“ MJ”眼代替“涅ana”的“ X”眼会使商标相异,并指出相关询问“不是商标是否相同”,而是它们是否足够相似以致造成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