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缅甸商标法》的更新
2020年8月28日,商务部发布第63/2020号命令,将2020年10月1日开始在线开放商标申请的日期。
试营业期间的在线申请仅适用于以下两种商标所有人:
类型1:先前在契约和保证书注册处注册的商标所有者。
截至目前,契约登记处仍在接受声明。如果您或您的客户尚未提交声明,我们建议您尽快提交声明,以便您或您的客户在试用期开始之前利用提交的优势。
类型2:在缅甸市场上实际使用的商标的所有者,无论是否在契据与保证登记官办公室注册
除了在缅甸开始使用您的商标外,还可以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声明该商标的所有权作为使用证明。这样,您或您的客户可以在试营业下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