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即将批准《日内瓦文本》,瑞士的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概述
为了显示在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方面的重大进展,联邦委员会向瑞士议会提议批准《里斯本协定关于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的日内瓦文本》,这将涉及对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的修改。商标保护法。
在过去的几年中,对地理标志的认可经常被忽视,并且不被认为是知识产权。世界商标组织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第22.1条将“地理标志”定义为“标识商品的原产地是在成员国领土内或该领土内的地区或地方。商品的既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征基本上可归因于其地理来源”。一些著名的地理标志包括大吉岭茶,苏格兰威士忌和艾菲尔铁塔的象征。
在这一类别中,1958年《里斯本协定》第2条规定,授权许可人满足以下附加要求:“其(产品)的质量或特性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和人为因素”。
与商标相反,地理标志不能将一种产品与另一种产品区分开,而是可以标识其地理来源。因此,位于主题场所并且生产符合规定标准的商品的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它。
保护这些名称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它们变得通用或滥用,这不仅可能通过不正当竞争伤害当地生产商,而且还会在商品来源方面误导消费者。
尽管由于政治和经济问题,各国之间地理标志的保护方法差异很大,但人们正在采取积极步骤通过多边协议来协调立法,最近的一项是2015年《日内瓦文本》。
瑞士已经拥有特殊权利。全国约有40种与农产品相关的受保护地理标志和AO已在联邦农业局注册。非农产品可以在瑞士联邦知识产权局(IPI)注册。此外,葡萄酒名称在州一级受到保护。自2017年1月1日起,两项联邦委员会条例开始生效,以规范手表中“瑞士”一词的使用(即所谓的“瑞士”立法)和瑞士化妆品来源。在同一日期的,这些名字可以注册为地理商标,通过文章的管辖27A及以下的的商标保护法。在本国享有同等法规的外国地名也可以从这种保护中受益。也就是说,今天仅注册了五个瑞士地理商标,这很可能是由于与集体商标或担保商标相比,它们的保护范围有限。
在保护瑞士地理标志超出其边界(即在出口市场)方面,瑞士是一些双边和国际协议的一部分。这些协议中列出的瑞士说明仅在符合瑞士法律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日内瓦文本》的批准将进一步放宽瑞士地理标志在国外的保护。该条约自2020年2月26日起生效。它使某些政府间组织(包括欧洲联盟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加入了《里斯本协定》,并对地理标志和AO进行了国际注册。《日内瓦文本》和《里斯本协定》共同构成了里斯本体系。
实际上,可以通过在WIPO的单一注册程序在里斯本体系的所有成员国中寻求保护。这意味着权利持有人不必在每个国家/地区提交单独的申请,从而减少了手续和成本。与国际商标类似,国际地理标志可以依职权或基于在先权利的第三方异议而被拒绝保护。对于瑞士地理标志,有必要向IPI提交申请。此外,瑞士注册将是国际申请的先决条件。
在国防方面,《日内瓦文本》的缔约各方必须提供法律手段,以防止滥用或模仿国际注册的地理标志或商标许可。这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22.2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就地理标志而言,成员应为有关当事方提供法律手段,以防止(a)在指定或展示某种商品时使用任何手段表明或暗示所涉商品起源于真实产地以外的地理区域,从而以某种方式误导公众。(b)构成《巴黎公约》第10条之二所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任何使用。”
最近,有几项法院裁决裁定支持地理标志,这些裁决被发现是由于注册或使用相似名称而被非法唤起的。这些案件包括欧盟法院去年裁决的Queso Manchego和Glen(苏格兰威士忌)案,以及英国高等法院6月份的裁决,该案均由Prosecco支持。这些决定是在通关阶段考虑地理标志的更多原因,因为可以通过里斯本快车数据库搜索国际注册。
在瑞士,联邦委员会的批准提案将在几个月后由议会进行审查。如果批准,批准书应于2021年中期交存WIPO。日内瓦文本将在三个月后生效。
希望有更多的国家签署并从而加强对其传统产品和食品的保护,因为它们不仅是其文化特征,而且还是经济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