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COVID-19而采取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措施
由于COVID-19的迅速传播而引起的健康危机导致2020年3月14日第463/2020号皇家法令在西班牙获得批准并开始生效,该法令宣布处于警报状态。
这导致采取了多种司法和行政措施,这些措施已适应COVID-19危机期间的变化,并直接影响了知识产权诉讼。
除其他措施外,《皇家法令》和西班牙司法机构总理事会(就其范围而言)还规定了在司法和行政级别紧急暂停和正式中断截止日期和行动的规定,但有例外和随后的变动如下面所描述的。
司法范围
程序性法律规定的条款和期限已被所有司法管辖区命令(包括知识产权命令)打断。一旦警报状态结束(根据皇家法令16/2020),它们将重新启动。
但是,紧急司法行动尚未中止。其中,西班牙司法总理事会已明确列入法律行动,如果不采取这些行动,可能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采取无法推迟的临时禁令(包括知识产权临时禁令)。
欧洲法院(ECJ)和普通法院已暂停听证会。尽管两个法院都决定优先处理特别紧急的案件,但其他案件的处理仍在进行中,尽管在截止日期方面对目前的情况有所考虑。
两家法院都宣布,如果当前情况允许,他们将从2020年5月25日开始重新进行口头听证。就欧洲法院而言,它已经用法院向当事方提出的书面问题代替了一些口头听证会。
行政范围
2020年3月16日,专利商标局同意中止和中断行政程序,限制任何行动的期限和有效期,直到警报状态结束为止。
在行政程序的上诉中或在可能对利害关系方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害的程序中,期限的计算应理解为已中断,因此应从警报状态结束后的工作日开始计算(在符合第11/2020号皇家法令)。
尽管有上述规定,专利和商标局将继续允许任何形式的申请提交,并在有关方面表示同意的情况下,将采取任何行政措施继续进行处理。
恢复司法活动的准备
鉴于警报状态将要结束,西班牙司法机构总理事会常任委员会于2020年4月2日同意制定一项恢复普通司法活动的行动计划,以期采取措施,加快恢复正常状态的司法活动。解决案件并促进经济复苏。
作为第一步,该委员会与司法部已达成协议,从2020年4月15日起,将取消对电子提交令状的限制,尽管最后期限和预定的司法行动将暂停。
2020年4月28日,第16/2020号皇家法令采取了一些措施,以在警报状态结束后加快暂停程序的处理,包括决定将8月的大部分时间作为一个工作月,将所有服务的工作时间延长到早上和下午法院和其他措施,以加快商业法院(属于知识产权事务的主管法院)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