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总局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有效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为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是新疆出台的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将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健全协作沟通机制,坚持社会共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强化保护,营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意见》充分突出了知识产权保护“严、大、快、同”的特点。《意见》指出,严保护,具体体现为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机制等;大保护,体现在责任主体和工作协同上,构建汇聚立法、司法、行政、行业协会商会、仲裁调解机构、维权援助机构等在内的立体保护网络,组建知识产权志愿者队伍,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共治格局;快保护,体现在办案和机制创新上,优化知识产权保护衔接程序,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等。此外,《意见》还提出,将健全涉外沟通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有效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为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是新疆出台的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将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健全协作沟通机制,坚持社会共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强化保护,营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意见》充分突出了知识产权保护“严、大、快、同”的特点。《意见》指出,严保护,具体体现为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机制等;大保护,体现在责任主体和工作协同上,构建汇聚立法、司法、行政、行业协会商会、仲裁调解机构、维权援助机构等在内的立体保护网络,组建知识产权志愿者队伍,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共治格局;快保护,体现在办案和机制创新上,优化知识产权保护衔接程序,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等。此外,《意见》还提出,将健全涉外沟通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