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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法院关于商标通用化中的“相关公众”
    欧盟法院(ECJ)于2014年3月6日作出判决(案例C-409 / 12),通过划定“相关公众”概念的界限并阐明了相关概念,为商标通用化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商标持有人“不活跃”的相关性。

    该案涉及涉嫌商标“ Kornspitz”的低俗化,该商标由奥地利一家公司注册,用于特定种类的谷物粉和烘焙产品。

    商标所有者的竞争者认为,由于在奥地利的面包师中大量使用“ Kornspitz”产品,该术语已成为具有特色的面包卷的通用名称,在消费者中广为人知,这使商标暴露于根据奥地利法律撤销,以丧失鲜明的性格。

    该案例特别受关注,因为“ Kornspitz”商标已针对两类产品(一侧为面粉,另一侧为成品)注册,因此拥有两种不同的“目标消费群体”(即面粉的烘焙业和制成品的最终消费者)。

    因此,欧洲法院澄清说,在这种情况下,出于通用测试的目的,最终消费者的公众扮演着最关键的角色,因为他们认为唯一的决定者可以确定商标是否保留了其基本特征。功能。

    根据欧洲法院的说法,实际上,涉及产品分销过程的中间人(在这种情况下,面包师和零售商)都充分了解商标的存在与排除商标的通用化无关。

    实际上,商标持有人始终有义务鼓励其零售商积极,适当地使用商标,以便将其存在和商品来源告知最终购买者。

    因此,如果商标所有者不这样做或容忍零售商采取宽容的态度,则这种态度可被视为一种致命的“无所作为”,能够激起通用化。

    最后,欧洲法院确认,最终用户的公众认知也克服了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的,最初可能由竞争商标区分的产品的不同名称的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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