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商标法改革生效
8月10日,墨西哥商标法改革生效。如我们之前的文章所述,商标改革为品牌所有者带来了一系列积极的变化,包括:
保护“非传统标记”,即全息标记,声音和气味标记
强制接受同意书和共存协议
可以通过争论“次要含义”(由于使用而获得的独特性)来克服对描述性/独特性缺乏的拒绝。
异议将具有约束力,并且将要求墨西哥商标局(MTO)发布合理的决定
与商标有关的所有办公室行动都将通过电子IP公报通知,这将加快行政程序
在线商标申请和非传统商标申请的办公室费用将减少10%
关于某些修订,品牌所有者应非常小心,因为他们将被要求采取积极措施以保持其商标的可执行性和生命力。
特别是,对于2018年8月10日之后提交或授予的所有商标,一旦商标开始使用,就必须对实际有效使用声明进行递减(自注册起3年内,声明必须在3个月内提出)商标)。
如果没有及时提出使用声明,该商标将被视为放弃。同样,在2018年8月10日之后申请商标续展时,也必须提交相应的声明。到目前为止,不需要与声明一起提交实际使用证据。
品牌拥有者必须意识到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是,商标不能再用于广泛的商品和服务,而只能针对感兴趣的特定商品和服务的商标。
此更改与MTO最有可能开始允许部分取消操作的事实相吻合,这意味着在非使用攻击中,必须证明所涵盖的每种商品和服务的使用。请记住,MTO以前的做法是,如果可以证明使用了一个单独的清单,则可以保护商标整体免受不使用的影响,这将导致剧烈的变化。
一旦MTO指南的最终文本发布,预计将在2018年8月底公布有关MTO实施和执行商标法改革的更多细节。
尽管以上是品牌所有者现在考虑的关键点,但我们确实希望进一步的发展,并会在发生这些变化时向您提供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