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商标法变更
波兰知识产权法的某些变更于2019年3月16日生效。最重大的变更是对2015年12月16日欧洲议会和法律顾问的欧盟指令2015/2463的回应。
更改中包括简化更新过程。注册人不再需要提交单独的续订请求。相反,由授权人员支付续订费就足够了。这种更改应为商标所有者节省成本,因为代理或其他授权代表不再需要准备正式的续展申请。
其他注释更改包括:
扩大“商标”的定义,以包括无法图形表示的商标;
要求波兰专利局将商标续展截止日期通知商标所有人;
要求字典和百科全书的发行者在收到商标所有人的要求后,删除下一版中的注册商标条目;
扩大商标侵权的范围,包括将商标用作商标名称或商业名称,和/或在广告中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对协助侵权活动的人承担责任(例如,通过提供要点)销售设施);
允许在民事法院商标案件中的被告寻求和获取使用原告所依赖的商标的证据;和
使商标有可能被转让给多个实体(作为集体商标),包括划分所涵盖的商品/服务并保持优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