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对体育知识产权的保护
在体育领域中对于新颖有创意并且实用性强的发明创造的方法、产品等都可以申请专利保护。“方法专利”包括制作某物的专利和使用某物的专利。如某种体育饮品的制作方法,某种高强度体育用品的制作方法等是制作方法专利。如运用某物帮助运动员快速恢复疲劳的方法,运用某物帮助运动员提高运动成绩的方法等是使用方法专利。“产品专利”是指体育服装、器械、设备等,如某种登山服装、某种健身器材和有某种功能的设备、某种体育活动标志物等产品。无论是哪一种专利,必须具有新颖性、创意性和实用性,才能申请到专科。判定某一项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是对该项发明与一项“现有技术”相比较而言。如果某一项发明与一件现有技术不相同,或者所要求保护的技术要素不是存在于一件现有技术中,则该项发明具有新颖性。有创意是指在相关领域中一般水平的技术人员来看,申请专利的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创造性。新颖是单一的比较,而创意是与整体的现有技术进行比较。实用性是指产品专利或方法专利所产生的结果或效果,也就是说体育产品专利或体育方法专利应当是对体育发展有用。这就要求发明的创意或构思不仅要具体化为实用技术方案,而且使相关技术人员能够按技术方案利用。
在体育领域里,侵犯专利权的案件也比较多。如,普利司通公司起诉Acushnet侵犯其专利权案,胡兵状告湖北某高校体育场馆屋面结构专利侵权纠纷案。无论是普利司通公司还是胡兵个人都非常及时申请了《专利法》保护,才在案件中处于有利局面。而Acushnet和某高校因没有重视自己的“创新”,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专利法》成为了被告。类似这样的案件,许多侵权行为都不是故意所为,但都因不重视专利权益的保护,不是自己的专利没有得到及时保护,就是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自己的侵权行为,往往都在《专利法》面前处于被动局面。
通过体育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件分析表明:不能忽视专利法对体育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体育领域中新颖的有创意并且实用性强的发明应按专利申请要求申报专利。专利申报一方面不仅可以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也可以发现自己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截至今年3月底,广州亚组委已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亚运特许产品有68个,对广州亚运会专利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