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牌瞄准商标侵权者
奢侈时装品牌(通常以其标志性徽标或签名设计而闻名于世界各地)每年花费数百万美元来保护其商标。没有哪个品牌比香奈儿之家更能保护自己的形象了。1909年,Gabrielle“ Coco” Chanel创立了自己的时装屋后,在1920年代初设计了标志性的互扣式双“ C”徽标-现在是该品牌的代名词。自从香奈儿(Chanel)拥有商标的多个版本以来,这家时装屋就在1924年首次在美国为该商标注册了商标。为保护商标,香奈儿(Chanel)每年在美国各地的联邦地方法院提起大约40件商标侵权案件。
最近,香奈儿(Chanel)瞄准了销售技术配件的在线零售商。上个月,香奈儿(Chanel)在达拉斯的联邦法院对Etrade Supply USA,Inc.和Etrade Supply International,Ltd.提起诉讼,理由是他们通过出售精明的商品违反了《兰纳姆法》(联邦商标法,《美国法典》 15 USC§1051等)。带有香奈儿双环扣“ C”标志的手机壳。在诉讼中,香奈儿(Chanel)指控被告出于恶意意图使用“香奈儿商标”(Chanel Mark),以期从中获利。该诉讼要求除其他外,每使用和售出一个假冒商标,就其禁令和损害赔偿200万美元。
时装设计师斯特拉·麦卡特尼(Stella McCartney)上个月也因在纽约联邦法院起诉设计师史蒂夫·麦登(Steve Madden)出售她的招牌Falabella手提袋的“制作不当”而名列前茅。该手提包于2009年推出。麦卡特尼的Falabella零售价在800美元至750美元之间。超过2000美元,并有多种尺寸和颜色。大部分手袋均由纯素食主义人造皮革制成,饰有链状装饰,并带有Stella McCartney徽标圆盘。Madden的BTotally包有一种尺寸和多种颜色,零售价为108美元。
Madden之前曾在2014年被奢侈品牌Balenciaga起诉,原因是其复制了其摩托车包。麦卡特尼(McCartney)的诉讼寻求禁制令和未指定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