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发布《实践规则》
今天,2016年10月7日,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的商标审判与上诉委员会(TTAB或委员会)发布了其工作规则的相当大且重大的一揽子变更。这是已发布的修订规则的链接,以及汇总更改的图表。
2016年4月4日,美国专商局发布了《拟议规则制定通知》,建议对TTAB的《实践规则》进行大量修改。在为影响商标律师协会成员及其客户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努力之后,TTAB今天在美联储81号发布了其最终规则变更包。Reg。69950.修订后的规则于2017年1月14日生效。
董事会《实践规则》的一些主要修订包括:
TTAB的所有申请都必须通过其商标审判和上诉电子系统(ESTTA)以电子方式提交,除非通过申请书转给USPTO主任。
TTAB将代替原告,再次承担在诉讼中进行初次辩护的被告人的服务义务(例如反对通知书或取消请求书),并通过电子邮件提供服务。
必须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所有文件(由TTAB和各方互相提供)。
如目前对询问的限制,生产请求和接纳请求的数量将限制为75个。将允许再提出一项全面的入场请求,以对对方的出示文件进行身份验证。当事方显示出正当理由时,可以寻求TTAB的许可以超过这些限制。
当事人有权通过声明或誓章提交审判证词。但是,不利的当事方应有权接受证词交存,以对每个声明人/代理人进行盘问。
书面提交TTAB的最小字符大小将从11点字体增加到12点字体。
所有发现必须在发现期间完成。因此,必须在发现截止日期之前充分满足发现请求的要求,以便响应应在截止日期或截止日期之前进行。
信赖声明的要求已更新,以反映TTAB当前的做法(例如,Internet文档的打印输出)。
我们建议代表商标所有人的律师在委员会研究这些更改并相应修改其TTAB做法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