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情况发生了变化,当时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在星巴克公司与沃尔夫的Borough Coffee,Inc. d / b / a Black Bear Micro Roastery之间长期的“咖啡战”中做出了最新裁决。 (“黑色的熊”)。在星巴克(Starbucks Corp.)诉沃尔夫(Wolfe)的Borough Coffee,Inc.案(588 F.3d 97(2d Cir。2009))中,第二巡回法院驳回了地方法院基于TDRA之前的判例法裁定商标所有人必须表现出“实质性相似性”的决定”之间的争议,以便通过模糊根据TDRA提出的权利主张而被稀释使用。上诉法院援引TDRA的语言,发现新法规仅要求“相似”,甚至“最小相似”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