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另一个欧盟国家进口的产品不足以耗尽商标权
POST TIME:2021-10-23 06:27
都灵法庭在第8758号决定(2009年12月23日)中裁定,从另一个欧盟成员国进口产品不足以用尽商标权。
该案起源于R&A Bailey&Co和Diageo Italia Spa发现意大利公司Young Importers Company Spa正在出售瓶装的Baileys爱尔兰奶油利口酒,其条形码和产品代码已删除或取消。通常,平行进口商会特别删除产品代码,以防止制造商或商标所有者识别非法来源的货物(在这种情况下,该货物是来自欧盟以外的来源)。
该决定对平行进口至关重要。法院强调指出,即使年轻进口商从欧洲一家公司购买了已经解码的瓶子,但不在欧盟以外,但这仍不足以排除其对平行进口的责任,因为它无法证明产品首次进入欧盟。欧洲联盟。结果,年轻进口商在不知道解码产品的确切来源的情况下非法出售了解码产品,因此由于无法证明权利已被用尽而构成商标侵权。
由于这些原因,针对年轻进口商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发现了损害R&A Bailey和Diageo Italia Spa(Bailey产品的独家意大利分销商)的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