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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时代的商标问题
    随着Internet的全球化和商业化,域名已具有新的含义作为业务标识符。当互联网还处于起步阶段时,域名的创建是用作在互联网上定位特定计算机系统的有用的记忆方法。现在,域名在现实空间中非常醒目,并显示在电视广告,广告牌,杂志广告上,甚至在公共汽车的侧面等。互联网的基本结构是Internet协议,该协议用于数字形式的计算机服务器通信。形式,通常称为IP地址。由于这些数字IP地址不是催眠IP地址,因此变得乏味且难以记住这些IP地址。域名的引入在回忆中起了很大的作用,现在被认为是公司资产。

    域是网络空间的一部分,该空间是虚拟世界,仅存在于计算机内存中。网络空间是一种生物。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随时随地加入这个勇敢的新世界的先驱者而不断变化。印度已经朝着这个方向大步前进,并且针对这些社会变革的印度法律已经获得通过。1商标的出现可以追溯到交易本身的开始。由于人类的努力,制造商已开始将自己的商品与其他商品区分开来。制造商开始使用标记和徽标来象征他们的商品。在当今的时代,人们没有更多时间审查产品/商品的商标了通过花费更少的时间来帮助他们以更便宜的价格购买最好的商品。2因此,在当今的信息技术时代,必须以最大的谨慎和方法来解决在线商标侵权问题,以寻求正确的解决方法和适用这种保护的法律。

    商标和域名

    域名是互联网上站点地址和位置的一部分。尽管商标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但是相对而言,域名是一种引起公众关注的新现象。域名所有权争议有多种原因。域名已被视为类似于商标。因此,那些拥有非互联网业务商标的人希望在互联网上使用该商标。它被视为对整个商品或服务品牌的宝贵补充。商标法律是地域性的,而互联网是全球性的。因此,世界各地在同一商标下进行的不同业务交易可能会对特定域名具有相同的合法主张,因为没有域名可以相同,因此只有营业所可以具有特定名称。

    域名分配程序

    对于域名注册,向有权分配域名的组织提出请求。在1999年之前,一家名为Network Solutions Inc.(NSI)的公司是唯一在.com,.net,.org等网站下注册域名的组织。为了避免选择相同域名的两方之间进行仲裁,NSI决定通过对这种重叠域名的分配采用先到先得的安排来简化程序。在NSI提出的这一简单程序中,没有任何关于申请人采用该特定域名的权利的推理问题;如果他们可以在组织中使用,他们只会简单地分配所请求的域名。

    根据这项宽松政策,NSI创建了一个程序,在该程序下,第三方可以质疑域名所有者使用特定域名的权利。如果挑战赛成功,域名将被暂停。本政策仅保护拥有与另一方域名相同的国家注册商标的各方。未注册商标的所有者不能根据本政策发起诉讼,商标所有者也不能令人困惑的相似(但不完全相同)。现在,域名注册机构已获得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的认可,这是一个专门控制互联网域名管理和类似功能的非营利性公司。NSI继续分配域名,但现在它们只是众多域名注册机构之一。

    可用的补救措施

    最初,美国的域名争议是通过法院采用三项主要商标法解决的。

    首先,要求保护传统商标侵权,这要求所谓的侵权使用引起消费者混淆的可能性。

    其次,提起诉讼的原因是断言域名“稀释”了商标的价值。

    最终,被证明的主张是不正当竞争,商标未经过联邦注册。

    由于上述冗长的过程,引入了通常称为ICANN的法院系统替代方案。它是一个负责管理和管理域名的组织。它还实施了称为通用争议解决程序(UDRP)的通用程序,该程序将管理与域名相关的特定争议。事实证明,UDRP是最成功的程序之一,可以作为仲裁程序的模型,并稍加修改。UDRP裁定的最常见争议是域名注册人通过非法手段进行的网络抢注和网络盗版。

    ICANN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ICANN于1999年颁布了新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NDRP)。它在美国商务部的密切监督下运作。旧的NSI政策与UDNDRP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在以下情况下,ICANN政策禁止注册域名:

    域名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容易混淆。

    注册域名的实体没有合法权利。

    该域名已被恶意注册和使用。

    ICANN规则下的争议将交由一个或三个成员的管理小组处理,该小组将立即解决争议并发布决定。行政决定是最终决定,对受ICANN控制的注册服务商和注册管理机构具有约束力,但可以由法院采取的行动取代。该过程既快速又便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进行而不会出现任何个人露面,并且只需要很少的文件即可。该政策允许仲裁员裁定投诉是出于恶意,以“反向劫持”域名或骚扰域名持有人。对此类行为的救济仅限于滥用行政程序的声明。

    在印度,域名争议由“印度域名争议解决政策”(通常称为.INDRP注册中心)进行管理。INDRP拥有一套自己的规则和政策,可根据这些规则和政策针对域名侵权提出申诉。INDRP有其小组成员名单来决定投诉。根据INDRP规则和政策,该程序简单,迅速且便宜,而INDRP规则和政策或多或少地遵循了WIPO制定的原则。

    结论

    起步不大的称为互联网的计算机网络发展迅猛。互联网的发展是爆炸性的。自从问世以来,互联网的数量已大大增加。由于这个原因,犯罪率正以双重主动性迅速增长,因此为了保护数以百万计的潜在受害者的利益,该国制定了保护性法律,有趣的是,迅速而廉价地解决申诉。在这样的争议解决注册表中,专家组的决定始终是公正的,机密性很高。这是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争议且避免诉讼麻烦的最佳方法。事实证明,域名争议解决是涉及域名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的替代争议解决的最佳方法。关于域名保护的问题在印度最高法院针对SatyamInfoway Ltd.与Sifynet Solutions P. Ltd5认为,互联网域名应遵循适用于其他知识产权(例如商标)的相同法律规范。印度最高法院进一步裁定:

    “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域名可能会导致用户转移,这可能是因为该用户错误地访问了一个域名而不是另一个域名。这可能在电子商务中以其迅速的发展和即时的(理论上是无限的)发生5(2004(28)PTC 566)用户和潜在客户的可访问性,尤其是在特定重叠区域。试图找到少于一个域名可用功能的普通消费者/用户,如果他们偶然到达了一个不提供此类服务的不同但相似的网站,可能会感到困惑。这样的用户很容易得出结论,第一域名所有者通过其促销活动歪曲了其商品和服务,因此第一域名所有者将因此失去其风俗习惯。因此,很明显,域名可能具有商标的所有特征,并且可以找到冒充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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