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广泛的合理解释标准适用于有意过期的专利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确认了专利和审判上诉委员会(PTAB)的无效裁定,认为现在到期的专利的权利要求应按照最广泛的合理解释(BRI)标准来解释,而不是根据之所以采用菲利普斯(Phillips)标准,是因为专利拥有人只有在对上诉进行了充分的通报之后才有意放弃剩余的专利期限。
Immunex拥有一种针对人类抗体的专利,该抗体驻留在某些受体上,以治疗炎症性疾病,例如关节炎。在被起诉侵权之后,赛诺菲和再生元(合称赛诺菲)要求PTAB提起的专利的跨部门审查(IPR)。基于IPR的申请日期,并且由于该专利在IPR诉讼未决期间尚未过期,因此PTAB使用BRI标准来解释各种权利要求条款。如果专利过期,那么PTAB将使用更严格的Phillips标准来解释权利要求。最终,PTAB认为所有提出异议的主张均未获得专利。Immunex上诉。
上诉情况介绍结束后,Immunex对其专利提出了最终免责声明。美国专利商标局接受了最终的免责声明,因此专利期限在口头辩论之前约两个月到期。然后Immunex引用了补充授权,通知联邦巡回法院最终免责声明,并要求法院将适用的索赔结构标准从BRI改为Phillips。
联邦巡回法院认为将BRI标准应用于Immunex的专利是适当的。尽管PTAB当前在所有新提交的IPR中都采用了Phillips要求构建标准,但在赛诺菲提交IPR时,PTAB仅将Phillips标准应用于过期专利。对于未到期的专利,它采用了BRI标准。法院指出,在上诉过程中专利到期的情况下,菲利普斯标准的使用不应是绝对的,特别是当专利期限在意外的提前日期到期时,例如通过提出终期免责声明,则尤其如此。
联邦巡回法院进一步确认了PTAB根据BRI标准提出的索赔要求,并基于该索赔要求确定了无效性认定。上诉的问题是“人类抗体”是否必须是完全人类的(如Immunex所断言的)或是否也可能是“部分人类的”,包括“人源化的”(如Sanofi断言并由PTAB解释)。法院同意PTAB,并发现该专利说明书支持“人抗体”的BRI“既包括完全人抗体又包括部分人抗体”的结论。法院还发现,在诉讼中专利中的“人抗体”是一个广泛的类别,涵盖部分和完全人抗体。因此,法院确认了PTAB的裁定。
联邦巡回法院还评论了PTAB脱离了地方法院早先提出的索赔构造裁定,在该裁定中,根据菲利普斯标准将“人”解释为“完全人”。Immunex辩称,PTAB必须详细解释为什么它的范围比地方法院要广。联邦巡回法院不同意这一裁决,认为PTAB“通常不受索赔条款先前的司法解释约束”,并且PTAB的决定足够详细,可以进行有意义的上诉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