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字的设计原则
标准字的设计原则有下面三条。
1)易辨性原则。标准字设计出来要易于观者辨认,不能造成信息传达障碍,不能影响传达企业情况、告知信息的功效。易辨性体现在三方面,一是要选用公众普遍看得懂的字体,如果把长虹、联想的标准字换成甲骨文、秦小篆或是某种奇怪字体,大家可能会看不懂;二是要避免与其他企业,特别是同行业、同地区的企业具有似曾相识的标准字面孑L;三是字体的结构要清楚、线条要明晰,放大很清楚,缩小也很清楚。
2)艺术性原则。标准字的设计,应在文字基本结构的基础上使其具有一种创新感、亲切感和美感,创造企业美的形象,提高传播效益。只有比例适当、结构合理、线条美观的文字,才能够让人看起来觉得比较舒服。在标准字上加以具有象征、暗示、呼应性的一些造型因素,可使标准字显现出不同的意境。法国电信业大佬阿尔卡特的标准字“ALCATEL"并不怎么样,单独一个“▲”也不怎么醒目,但将标准字中的第二个“A”用“▲”代替,再将两者组合在一起,却形成了独特的视觉效果,很醒目,很独特,其效果远远好于单独使用"ALCATEL"。欧米茄手表在做宣传时一般都把"fi”和"OMEGA"放在一起。单独一个"fi"~ii足够醒目,单独一个"OMEGA"也十分不错,但将两个标志经常放在一起宣传,消费者中常常将"fl”这个图形标志和"OMEGA欧米茄”联系在一起,其效果也显然好于单独宣传"OMEGA"。
3)传达性原则。企业标准字是承载企业理念的载体,也是企业理念的外化,因此标准字的设计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传达企业的理念,而不能把设计作为孤立的事件,单纯追求形式上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