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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PO发布欧洲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专利商业化记分牌报告
    2020年11月24日,欧洲专利局(EPO)发布欧洲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专利商业化记分牌报告,研究表明,欧洲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UniversitiesandPublicResearchOrganisations,以下简称UNI/PROs)将发明专利作为商业化的主要工具。

    报告针对2007至2018年间向EPO提出专利申请的欧洲UNI/PROs,调查研究了其发明专利、商业化模式以及专利市场转化面临的挑战。

    研究认为,欧洲UNI/PROs生产了大量可转化至产业界的科学知识,在欧洲的创新生态系统中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评估其利用专利制度的方式,报告将为决策者进一步开发欧洲UNI/PROs的经济潜力提供了全面和可靠的证据。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欧洲UNI/PROs的专利发明特点

    (1)欧洲UNI/PROs利用欧洲专利制度的主要目标是开发和利用发明专利。

    主要途径是让新技术走出实验室、扩大生产规模、进入市场,从而实现创收。

    (2)欧洲超过四分之三的有效发明专利完全来自UNI/PROs,24%来自与其他组织的合作。合作研发的发明专利一半以上是与UNI/PROs共同完成的。

    大约37%的发明专利是面向产品的,超过四分之一(26%)是纯粹面向过程或方法的,两者兼备的占比37%。


    (3)UNI/PROs的大部分发明专利尚未达到市场成熟度,其中,13%仍处于研究阶段,44%处于开发阶段,仅有43%处于实施和运营阶段。

    大学致力于基础研究,而公共科研机构更注重应用研究。


    (4)“促进技术转让或许可”是欧洲专利维持最重要的动机,其次是“防止他人模仿”和“促进合作研发或其他类型的合作”。

    对于UNI/PROs来说,专利发挥了各种创造价值的作用。

    2欧洲UNI/PROs专利商业化利用

    (1)由UNI/PROs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被积极利用比例已超过三分之一(36%)。

    (2)不同技术领域的专利商业化存在差异。

    机械工程和其他领域专利商业化占比最高(42%),其次是仪器(40%)、电气工程(38%)和化工(31%)。


    (3)德国利用发明专利的比例最高(39%),其次是南欧和东欧(37%)、北欧和西欧(34%)。


    (4)各行业重大突破性创新相关的专利发明更有可能被商业化。

    成功实现商业化的发明中,35%来自相关行业前10%的专利技术创新。


    (5)成功的专利商业化与发明专利的开发利用阶段密切相关。

    成功实施的发明专利中,高达三分之二(67%)已进入实施和运营阶段,29%尚处于开发阶段,只有4%仍处于研究阶段。


    (6)许可是大学(83%)和公共研究机构(70%)首选的商业化渠道,其次是研发合作和转让。

    公共研究机构更倾向于研发合作和建立合资公司。


    (7)商业化利用(91%)和创收(89%)是促使UNI/PROs利用发明专利最重要的原因,其次是面向技术的支持,例如,支持发明的实际使用、支持后续开发和促进研发合作。


    (8)中小企业(41%)和大型企业(39%)是UNI/PROs专利商业化最重要的合作伙伴。

    大多数成功的合作伙伴(74%)来自同一国家,跨欧洲的合作伙伴仅占27%。


    3专利商业化面临的挑战

    (1)欧洲研究机构向EPO申请的发明专利中,计划开发但尚未实现商业化的比例为42%。


    这些发明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没有经过概念验证,例如处于研发阶段的占比63%,或是处于还未发现商业机会的阶段的占比55%。

    研究证实,技术通过概念验证是发明专利成功商业化的关键步骤。

    (2)发明专利未能商业化的主要障碍还包括未能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缺乏资源以及缺乏商业潜力。

    尽职调查(3%)和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3%)最少被提及。


    (3)谈判的成本和复杂性被认为是UNI/PROs成功利用发明专利面临的主要挑战,其次是识别合作伙伴或联系人(30%)、缺少内部资源(17%)、难以吸引潜在合作伙伴(14%)、需要披露非专利技术(14%)以及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5%)。


    (4)合适的合作伙伴是UNI/PROs利用发明专利的主要问题。

    报告调查了受访者寻找合作伙伴的主要渠道:个人网络(92%)和现有的商业和研究合作伙伴(71%)是最常用的渠道,其次是商业展览会和会议(49%),专利数据库(21%)和互联网交易平台(15%)的使用频率较低。


    但可能提高寻找合适合作伙伴的机会。经纪人或顾问(39%)、专利律师或律师事务所(24%)也是利用专利发明重要的渠道。

    4欧洲技术转让和技术转移办公室(TTO/TLO)

    (1)欧洲UNI/PROs四分之三的发明专利由专利权人下属的技术转移或许可办公室(TTO/TLO)负责管理,南欧和东欧的比例达到93%。


    (2)TTO/TLO的规模各不相同,但他们中的大多数(56%)拥有10名或以下的员工,28%拥有11至50名员工,16%拥有50名以上的员工。


    (3)52%的发明专利由3名或以下的TTO/TLO专家处理,约三分之一的专利发明由4至10名专家处理,仅15%的专利发明由10名以上的专家处理。


    (4)机构技术转移和商业化战略对UNI/PROs来说至关重要。

    据调查,欧洲绝大多数发明专利(78%)都来自于具有技术转移和商业化战略的TTO/TLO。

    (5)欧洲绝大多数发明专利(64%)进行了尽职调查,这一比例在北欧和西欧为66%,东欧为71%,德国(56%)相对较低。


    (6)TTO/TLO的资源仅能满足37%的发明专利。南欧和东欧的TTO/TLO规模往往较小,资源明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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