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品牌学与品牌哲学
要弄清元品牌学与品牌哲学的界限,先得从哲学活动的类型和品牌科学的研究对象分析出发。
自哲学产生以来,哲学活动基本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形而上学哲学活动”。这种活动试图超越人的直接经验来寻找基本原理,或提出基本问题。柏拉图致力于形而上学哲学活动的传统,在《理想国》中,他超越变化着的人的信仰,试图阐明不变的“形式”的知识,例如在洞穴里的囚犯的比喻中,柏拉图抓住了形而上学哲学家探索的本质(让囚犯别看洞穴墙壁上错当为真的影子,重新注意自己生活着的洞穴之外美丽王国中的永恒真理)。同样,周晓光(2003)在论文《品牌哲学论略》中的论述也是形而上学的,他主张品牌需要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基础,这种思想所探讨的乃是人类“本质的和内在的特征”。第二种哲学活动是“规范哲学活动”。这种活动试图确立人类事务的行为规范、标准或准则,但它不同于政治信仰或宗教信仰的规范活动。品牌哲学家们在研究品牌目的时往往具有这种活动特征。第三种哲学活动是“分析哲学活动”。它注重澄清概念,评论论点,批判假设。哲学的分析涉及对某一领域的概念和论点的考察,如果把这些领域中概念的运用、学者论点的提出看作是第一级的哲学活动,那么对上述概念或论点的哲学反思便处在更高的抽象水平上,即元水平或第二级的哲学活动,而对哲学反思活动方式本身所作的考察则可看作是第三级的哲学活动,这样,分析哲学中就存在着作为元活动的分析哲学。在哲学界,元哲学便产生于开展元活动的分析哲学派。
品牌哲学作为一种哲学,显然也涉及上述三种活动类型,但从活动层次定向上看,品牌哲学大多处于第一级和第二级活动水平,只是在21世纪初分析品牌哲学朦胧的产生后,品牌哲学才具有元活动的哲学活动类型,这恰恰是品牌学元研究兴起并得到扩展的开始。而元品牌学,作为一种元理论,它主要是第三级活动水平,它不仅是对品牌学反思活动方式本身所作的考察,而且它自身就是一种更为深刻的反思,是一种纯粹的、形式化的元活动和元思维方式,因为产生元理论的元研究是一切哲学元活动的最高形式。从此意义上看,元品牌学与品牌哲学客观存在性质上的界限。
从研究对象上看,品牌哲学是对品牌问题所进行的哲学思考、反思,或为品牌理论寻求哲学基础、哲学前提。一部分学者认为这便是品牌哲学研究的对象和任务,而另一些学者则概括地认为品牌哲学是“对品牌的‘文化反思’’’。而品牌哲学则是另一种思路的学问,它寻求的是发现品牌内在的哲学。品牌哲学是对品牌的认识论,是对品牌问题或品牌存在或品牌思想所作的回答和实质性探讨。而元品牌学是对品牌学理论的认识论,它并不对品牌或品牌的经典问题、品牌存在作实质性探讨和回答,而是对品牌学理论自身展开元研究。这是元品牌学与品牌哲学的又一本质区别。
由此看来,元品牌学并不等于品牌哲学,当然,元品牌学与品牌哲学也有一定的联系。如果从大品牌学的角度看,品牌哲学及其研究也是元品牌学的研究对象之一,它也是元品牌学的对象理论,从这个意义上说,元品牌学可以被称为“品牌学哲学”或“品牌学的元哲学”,即所谓品牌学及其研究的内在的哲学。从研究方法的角度看,元品牌学与品牌哲学也有联系,因为元理论作为对象理论的解释,“它必须与对象理论在理论意义上和方法上是相容的,否则是无意义的或无效的”;品牌哲学的研究方法也是元品牌学的研究方法,至少是其一部分。元品牌学与品牌哲学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这就是二者的关系。依此类推,元品牌学与品牌逻辑学、品牌语言学、品牌科学学等也存在着这种科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