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
知识产权强国必须具有强大的知识产权硬实力和软实力,知识产权实力的打造已经成为我国提升国家实力的重要基础。在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势必获得新的动力和机遇。提升政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直接关系到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一是要拓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是一个系统工程。一方面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通过某个具体的知识产权政府机构来提供纷繁复杂的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不具有现实性;另一方面,现有的行政职权的划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的统一开展。另外,由于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现象并存的原因,未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发展中供给者格局将发生变化:形式上将逐步依托社会服务机构,从过去政府作为主要的甚至是单一的公共服务供给者,逐步转变为政府、企业、社会的多元化供给者。
二是要调整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内容布局。公共服务的内容将从仅涵盖知识产权制度供给、知识产权意识培养的知识产权普及服务拓展到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和知识产权定向服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包括帮助法人和公民有效运用专利技术信息等各类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技术研发项目的科学立项、技术创新过程和国内外市场拓展等;知识产权定向服务是指政府部门或公共服务组织通过组织和配置社会知识产权专业服务资源,利用专业技能,帮助和指导需要特别扶持的关键行业、技术联盟、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以及特定企业等运用知识产权规则,规避风险,提高创新能力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重要公共服务。通过延伸公共服务的内容,合理调配社会资源,将公共服务贯穿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过程中。
三是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供给流程。政府部门需要从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几个方面,对公共服务的已有布局和结构进行梳理,对服务供给的效率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删除那些重复的甚至冲突的服务,覆盖那些服务空白地带,在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环节增加服务,包括资金、人才、培训、评估等等。对服务供给的流程进行优化,使得公共服务的供给更加顺畅、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