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
目前,我国管理知识产权的职能分散在多个政府部门,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政府部门较为分散。由于缺少部门间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职责的明确划分,各部门间信息又不能互通共享,导致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缺少有效整合,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此外,职能分散进一步加剧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的不连贯性问题。相对于法律制度,当前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的发展缓慢,而政策的制定主体又过于分散,导致法律和政策之间的落差和脱节进一步加剧,政策之间各自为政,不同部门制定的政策甚至存在相互冲突,导致现实中无法执行,从而造成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不连贯性。为了更好地促进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应该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理顺管理机构,推进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