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促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发展的制度环境
政府主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业的发展,绝不是政府的直接干预,而是通过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出台积极的政策体系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发展提供制度支撑。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政策本身也是最为典型的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伴随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不断快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面临的新情况越来越多,目前的知识产权法律存在的缺陷,导致其无法适应当前形势发展要求。因此,抓紧时间对现有知识产权法律进行修改,以适应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的需要。首先要统一知识产权立法的方针、政策目标和价值取向,从而保证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的内容完整、相互协调;其次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适时出台《科学技术促进法》《技术评估法》《技术转移法》《数据库保护法》,与此同时,出台相关法律、政策,促进大学、研究机构、非营利机构和中小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再次,对现有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进行统一梳理、整合,统一立法层次和法律效力,消除不同法规之间存在的交叉、抵触;最后结合科技、经济发展,加强产业、区域、科技、贸易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最终建立内容完整、相互协调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