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战略——完善高校的运营机制
1)合理界定职务发明,明确产权关系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财政部等13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实施的若干意见》规定,部分专利采取约定产权的做法,采取学校所有、产权共有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加发明人的转化积极性。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政策应明确规定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划分标准,制定向职务发明人倾斜的奖励制度,允许高校对师生员工的非职务发明享有使用权。对资助研究项目和校企合作研究项目中产生的专利权,根据谁发明谁拥有的原则,高校应尽量主张在资助研究项目和校企合作项目中产生的知识产权。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政策还应具体规定专利申报评估制度的内容和程序,明确规定专利许可转让收益的分配方式和分配比例,确保职务发明人获得一定比例的专利许可转让收益,允许新创公司用股份代替支付专利许可和转让费。
2)调整专利管理和资助政策导向
专利质量重于专利数量,我国的专利管理和资助政策应从鼓励专利数量向提高专利质量转变。此项内容涉及高校的职称、奖学金、课题鉴定、大学生毕业、办户口的相关政策,宜减少专利数量在其中的影响;地方政府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时也不宜以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作为认定指标,而应综合考虑专利质量、专利产业化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各项指标。建议地方政府不再资助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申请国内专利,但可以资助国际专利申请,还可以对弱势群体如非职务发明人、低收入人群、中小企业减免一定的专利申请和维持费用。地方政府的专利资助政策重点转向专利转化实施,地方政府可以选派有知识产权管理经验的专家,帮助高校筛选有商业价值的专利,资助这些专利的转化实施。
3)完善制度,责任约定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政策是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依据。建议我国研究型高校在知识产权管理政策中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奖励机制、机构设置、申报评估、收益分配、公司入股、法律责任等具体内容。制定政策约定各方的责任:知识产权运营情况与政府部门领导和学校分管领导的政绩考核挂钩以约定政府和学校分管领导责任,政府和校方负责平台和环境建设。转移机构采取经理责任制,经理的主要责任:在制度和法律框架内做好全过程管理。管理人员责任:优胜劣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发明者责任:履行申报制度和全过程管理义务。如果职务发明人将本属于高校的发明直接给予企业,或者职务发明人擅自利用本属于高校的发明创办企业应承担法律责任。
4)建立专利申报评估制度
专利申报评估制度是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外研究型高校普遍建立了专利申报评估制度,如美国哈佛大学的技术转移办公室负责对发明的可专利性和商业价值进行评估;日本东京大学的技术转移办公室负责评估发明,然后由东京大学产学研合作总部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建议我国研究型高校建立专利申报评估制度,要求发明人在申请专利前必须履行申报义务,然后由技术转移办公室的专业人员对发明的可专利性和商业价值进行评估,只有具有可专利性和商业价值的发明才允许申请专利。建议高校对大量已经获得授权的专利进行补评估,由政府指派的知识产权管理专家或者专业人员对这些专利进行粗筛、精挑和补漏。对于专利性差、无效可能性大的专利予以终止,减轻高校缴纳专利年费的负担;对于专利性好、无效可能性小、商业价值大的专利进行转化实施;对一些专利性有缺陷、但有商业价值的专利增加新实验数据弥补缺陷,再转化实施。
5)提升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的专业化水平,采取全过程管理
提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是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核心。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专业人员应在专利研发、申请、授权、转化的各个阶段提供全过程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从根本上提高高校的专利质量和专利转化实施率(图7-2)。图7-2高校专利技术的全过程管理在研发阶段,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应帮助科研人员对世界范围的相关专利和科技文献进行检索和市场分析,密切了解和跟踪国内外竞争对手的技术发展趋势。对重大的有产业化前景的科研项目,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应与科研人员共同对研发项目进行知识产权战略分析,出具专利分析报告。在专利申请前,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应帮助科研人员对专利的可行性和无效可能性、商业应用方式和前景、技术竞争优势和劣势进行分析评估,判断可能得到的专利保护范围及商业价值;将评估结果反馈给科研人员,指导、帮助科研人员设计新实验,产生进一步的数据来扩大专利权利要求范围,提高专利质量,使专利更有商业价值。在专利申请时,专业人员应负责对专利代理人的专利申请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指导专利申请书的撰写,与发明人、专利代理人沟通,指导答复审查意见,指导专利代理人与专利审查员争辩,争取更大的权利要求范围。如果专利有较大的商业价值,还应申请国际专利,争取国际市场。在专利授权后,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应帮助发明人尽快投入中间试验环节,为专利转化实施做好准备。转化实施时,知识产权专业人员要重点分析产品、技术、行业的市场状况和市场竞争优势、劣势,分析行业中具体公司的运作状况和需求;向潜在的被许可方推荐技术,协助他们做出内部评估和决定,深入了解企业的顾虑,积极寻找公平的双赢解决方案;谈判签订合同,尽可能降低风险,保障双方利益。
6)鼓励企业和高校双向人员技术交流,带动大学衍生企业的发展
鼓励高等学校与企业及其他组织开展科技人员交流。鼓励高等学校根据专业特点、行业领域技术发展需要,聘用企业科技人员兼职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可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者在一定期限内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制度规定或者与科技人员约定兼职、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期间和期满后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校企的双向交流,增强高校技术的市场化元素,为大学的衍生企业发展奠定基础。同时,利用高校的大学科技园区、地方政府支持的产业孵化器做好专利技术的承接工作,对于转化实施高校专利技术的中小企业给予税收、人员培训、办公场地等的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