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区域良好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申报等工作具有法律性、复杂性、长期性的特点,对专业知识的缺乏将难以胜任其工作。大型企业集团处理企业知识产权事物一般拥有信息管理方面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并常年设有专门的法律支持部门。根据前文的介绍,我国区域大多以中小型企业集聚而成,因此对于这些中小企业来说,一个不错的选择是借助于区域内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公司来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目前,我国区域的中介服务机构虽然已经开展信息咨询、知识产权申报代理、知识产权法律代理、人员培训等业务,但由于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其服务并不规范、信誉参差不齐,急需政府加以扶持和规范。将中介服务网络化、社会化、产业化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相关部门应在其发展初期给予大力扶持,并在其相应成熟后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市场,以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产业化发展。区域行政管理机构对区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扶持和管理,势必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产业化的进程,对区域知识产权工作的规模化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为了优化发展环境,以利于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更好地实施和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政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第一,支持服务机构提升规模和水平。政府应本着扶强、扶优、扶大的原则,建立服务机构评价体系,强化品牌意识,通过综合评估,分类分层,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对经营规模较大、服务功能较全、代理质量较好、完成绩效较高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予以等级授权、重点扶持和递进奖励,推进服务资源的优化整合和总体能力水平的提高。第二,支持服务机构拓展功能。政府应建立“资格管理准入制”,通过综合评审,对符合要求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展知识产权顾问、知识产权管理(包括管理规范化“贯标”)咨询、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交易、涉外知识产权代理等高端服务功能,授予准入许可资格。对知识产权成果创造和转化应用做出突出贡献的服务机构给予奖励。第三,实施扶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明确作为高科技中介服务的范畴,享受与科技中介机构、软件企业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设立服务机构发展的专项经费,支持服务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专项活动。为提高专业代理率,对企业委托服务机构的代理费用,政府予以补贴。对缴纳税收达到一定标准的服务机构,政府给予递进式财政补贴。第四,支持服务机构建立创新机制。政府对通过新建、联建、改建或建立战略联盟的方式,达到整合资源、扩大规模、完善功能、提升水平的服务机构给予重点扶持和必要的经费支持。鼓励服务机构与高校专业人才相互兼职,联合培养人才。鼓励条件较好的服务机构参与作为人才培训的实训基地,并经过考核给予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