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理标志保护的缘起
地理标志,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随着1994年世贸组织的成立被郑重写进《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由于地理标志主要涉及农业知识产权,被世界各国逐渐重视,无论大国还是小国,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不对此抱有积极态度。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农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每年的中央“号文件”几乎都是“三农”问题,要发展现代农业,除了广泛采用科学技术这些硬手段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还要注意对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地理标志无疑是一个理想的、可供选择的手段。正是农业在中国的特殊地位,使得地理标志法律及相关制度在中国取得了长远进步。法律法规不仅取得了迅猛发展,而且相关产品也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
但是仔细审视一下国外地理标志发展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对比一下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忽然有一种任重而道远的感觉。首先,表现在国外地理标志法律及相关制度的发展历经百年而成熟。中国的地理标志法律及相关制度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入世谈判而发展的,前者是内生的,我们则是学习并模仿,要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其次,国外的地理标志产业已是规模巨大,效益可观,具有世界影响力和竞争力。而我们的地理标志产品规模小,明显的区域性基本上难以靠自身力量走出国门,竞争力有限。再次,对地理标志的认识不同。国外从政府、生产者、消费者十分重视并认可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并逐渐形成了良性循环。我国的政府对地理标志十分重视,企业也很重视,但是政府和企业在地理标志建设投入上显然不足,以至于地理标志的整体品牌效应没有建立,消费者不知地理标志为何物,就更谈不上其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认可。正是因为如此,国外已经建立起了完善的地理标志维权体系,而我们的地理标志产品还在国内徘徊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