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地理标志的保护工作
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针对地理标志产品知名度高、附加值大以及经常被侵权假冒的实际情况,各地行政管理机关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保护地理标志的工作力度。以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保护“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为例:是在采摘上市季节,在各种媒体上发布保护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二是开展印制企业大检查,查处非法印制行为;三是由政府牵头,由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公安局、运管站等部门组成打假领导小组,查处侵权假冒行为;四是向侵权假冒严重地区的工商局发出协查函,共同保护;五是由工商局和香梨协会走出去,到终端市场进行市场调查,协调打假。
推动地理标志注册的目的是保护和发展。保护地理标志的实质是保护一种资源,保护一种自然的和文化的遗产,使之能够良好的发展和延续。也许若干年后,我们会发现地理标志保护的文化意义会超过它的经济意义。地理标志的保护工作可以分为两个层面的工作。法律层面的工作,是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依法保护地理标志注册人的合法权益,查处侵权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地理标志的管理,对商品含有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所标示地区,误导公众的,要禁止使用。但是保护地理标志最本质和最核心的内容,应该是地理标志的管理者和使用者要保证使用地理标志产品的特色和质量。要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保护是基础、是核心,要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谋求发展,发展之中不忘保护,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在推动地理标志工作中,一定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坚持地理标志的注册条件,不能人为地创造地理标志产品,不要规定注册指标。同时要指导地理标志的管理者和使用者保证使用地理标志产品的特色和质量。不要贪大求快,不要竭泽而渔,不要为数量牺牲质量,不要为短期利益牺牲长期利益。在这方面行政管理部门有责任做好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