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界定地理标志的适用条件
申请的地理标记能否获得注册,主要取决于该商品是否具备地理标志所规定的条件,即该商品的特色,源于该地理来源,是由该地理来源所决定的。其标准或者可以说唯一的标准是要看公众是否认为使用该标记的商品只来源于标记所指的地区。如库尔勒香梨只来源于库尔勒,如果其他地方的香梨具有与库尔勒香梨同样的品质、特色,库尔勒香梨则不能作为地理标志注册。如果一个标记只使用于符合地理标记标准的产品,并且消费者明白该标志只用来表示在该地区生产而并非其他地区生产的产品,那么该标记就具有地理标记的作用。
在确认申请的地理标记是否可以获得注册时,要注意区分两个概念。一是原产地和产地的概念。产地仅仅表明产品的来源,并不说明产品特色和产地的关系。二是使用地理标记商品和品种的概念。品种是一个产品种类的通用的概念,和产地没有必然联系,地理标志不是一个商品品种,一个商品品种也不能作为地理标志注册。地理标志产品作为一种自然和人文资源是一种历史的客观存在,既是稀缺的,也是不可再生的。以为注册得越多越好,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因此,推动地理标志保护一定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不能人为地去创造地理标志,只能在准确把握标准、严格依法审查的基础上积极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