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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露南方公司喊话承德露露称“愿沟通”,商标纠纷伤害露露品牌
    来源:新京报

    南北露露商标纠纷持续数年。2月1日,一直未曾发声的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简称“露露南方公司”)发布声明称,马拉松式的诉讼严重伤害了露露品牌。南北露露历史上曾经是一家人,露露南方公司愿意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期待共同做大做强露露品牌。

    此前,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承德露露”)及其控股股东曾多次针对商标纠纷发起诉讼。最近一份诉讼结果显示,在承德露露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诉露露南方公司等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法院已经驳回了双方的诉讼请求。

    承德露露曾起诉公司前高管

    承德露露于2006年与露露集团(霖霖集团前身)签署《无形资产转让协议》《无形资产转让补充协议》,斥资30100万元购买“露露”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该事项经过承德市政府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的批准,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依法办理了过户手续。

    承德露露方面表示,在此商标专利购买过程中,由于时任承德露露董事长的王宝林以及王秋敏、林维义和杨小燕等人,私下与露露南方公司等单位秘密签订了与《无形资产转让协议》承诺事项相违背的《备忘录》《补充备忘录》,且签订各方长期持续隐瞒。致使承德露露斥资3.01亿元购买的是已被露露南方公司侵权使用的“露露”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导致公司目前商标不完整,市场不统一。

    承德露露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合同直接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广大投资人的利益,构成公司董事实施的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2020年4月,承德露露将王宝林、王秋敏二人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被告两人共同连带赔偿关联交易给承德露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08亿元(商标侵权损失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2020年后的商标侵权损失另行计算)。

    据媒体报道,针对承德露露的起诉,王宝林与王秋敏回应称,对1.08亿元索赔及“毫无理据的污名化指责,感到震惊、委屈和无比的愤怒”,呼吁“应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公正客观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万向三农牵扯其中

    作为承德露露的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万向三农”)也在南北露露的商标之争中下场“助威”。

    根据承德露露2021年1月19日发布的公告称,承德露露于2019年3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起诉霖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香港飞达企业公司、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诉讼受理期间,露露南方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上诉至最高法,后最高法裁定本案移送至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6月10日召开庭前会议,并于2020年6月11日、9月10日、9月11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此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露露南方公司还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反诉,请求确认万向三农向露露南方公司提起“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的行为构成恶意诉讼; 并要求判决万向三农集团公司赔偿因该恶意诉讼而给露露南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100万元。

    经过审理,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万向三农提出的确认《备忘录》《补充备忘录》无效的诉讼请求由于已经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不能重复认定和判决,故驳回原告(反诉被告)万向三农的诉讼请求;而露露南方公司反诉万向三农集团恶意诉讼等请求,由于证据不充分,也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承德露露在公告中表示,由于《备忘录》《补充备忘录》内容实际上有利于露露南方公司而完全不利于承德露露,分割了承德露露应当享有的零售市场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彻底限制了承德露露对复合纸软包装“露露”牌杏仁露的生产权。上述合法权益的损害,给承德露露造成了重大不利影响,但目前暂无法准确估算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露露南方表示愿意沟通

    根据露露南方发布的信息显示,从2015年以来,承德露露方面及其控股股东先后发起了多起诉讼。承德露露于2015年6月23日向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提起合同效力纠纷诉讼,请求确认《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无效,后因该案被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裁定应由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次诉讼于2017年10月17日开庭审理,承德露露于2017年12月4日撤回了起诉。

    此外,承德露露于2017年8月21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3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后因涉案专利全部被无效而裁定驳回起诉;于2018年2月8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指控露露南方公司依据《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的许可而使用相关“露露”商标的行为构成侵权。

    对于多起诉讼,露露南方公司表示,从2015年以来连绵不断的马拉松式的诉讼,消耗了双方的时间和精力,背离了露露品牌创始人和所有露露人、众多相关方面的初衷,也对露露品牌造成了严重损害。“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却又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露露南方公司认为,南北露露历史上曾经是一家人,友好合作分工协调20多年。“露露”品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南到北,凝聚了包括露露集团、承德露露和露露南方公司在内的所有露露人多年来的努力,“愿意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期待共同做大做强露露品牌。”

    对于露露南方公司的表态,截至新京报记者发稿,承德露露方面尚无公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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