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中国企业品牌的基础和环境分析
市场是创造品牌、培育名牌的摇篮,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企业实施品牌运营的基础。因此,对一个国家来说,其经济的市场化水平是培育企业名牌的先决条件之一,市场发育的成熟性、市场体系的完善性、企业经营机制的导向性、经济环境的有序性等成为企业能否创造和培育名牌的关键要素。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为企业创名牌奠定了强大的物质技术基础,而且由于这些因素的内在作用,促进了企业的规模扩张,企业能够实行“规模化、多元化、国际化”经营,从而积聚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同时企业能够将品牌资本化运营,从而能够不断厚积和增值品牌的尤形资产价值。经济的市场化水平越高,品牌的增值能力就越强,品牌也就越发壮大。综观当今世界的著名品牌,90%以上都分布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可见市场化对培育品牌和创造名牌的基础制约性。我国虽然已经进入市场经济体系,但我们仍然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与发达的市场经济相比,我国的市场发育不成熟,市场体系不完善、机制不合理,这说明我们在市场化运营的许多方面,仍然是一种探索中的实践。在这样的基础上,促进我国名牌的成长尚需时日。但是,就我国国内市场经济发展的区域水平而言,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例如,我国东部地区、东南沿海地区,尤其是像我国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包括山东半岛在内的环渤海湾地区、我国的经济特区等,市场经济发展无论在市场发育的成熟性、市场体系的完善性,还是企业经营机制的导向性等方面,都处于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从而能够为在这些地区培育和创造中国企业品牌,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实际上,我国目前的一些有影响的品牌或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品牌,也都大多积聚在这些区域。例如,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就创造和培育了像“海尔”这样具有国际知名度的一大批品牌。
政府支持成为重要的推进力量。国务院于1996年制定了《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依照该规定首次认定了我国第一批驰名商标,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1997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企业创名牌产品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名牌战略振兴民族经济的意见》;国内贸易部颁发《关于加强名牌商品市场培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国外名牌产品管理的意见》。我国政府还先后制定完善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其中《商标法净、《专利法》、《产品质量法》、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对于优化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和促进企业创名牌、实施品牌运营的支撑体系品牌运营具有战略性意义。不仅中央政府支持,我国各级地方政府也积极支持和扶植企业培育名牌、实施品牌运营。早在1993年黑龙江省政府就率先在国内颁发我国第一个地方性名牌发展战略方案,四川省成立了我国第一个地方性名牌战略领导组织,推出“四川名牌发展战略”。此后上海、江苏、安徽、浙江、山东、辽宁、湖南、北京、内蒙古、河南、河北、甘肃、青海、陕西、山西、新疆等,以及一些主要大中型城市如沈阳、合肥、石家庄、广州、温州等都纷纷成立了名牌领导或管理的组织,制定或推出了许多发展地方或区域名牌的战略。地方政府的推动为我国培育企业名牌提供了直接的指导。经验表明,政府宏观调控、技术和质量监督、政策扶持和综合治理等行为,是我国名牌事业发展的关键。
社会力量的参与是不可缺少的推动力。培育我国企业品牌(尤其是名牌)是一项长期系统的社会工程,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参与。社会力量是推动我国企业培育名牌的重要因素,例如全国各专业协会,包括中国工业经济协会、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中国质量管理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中国质量万里行组委会,以及中国轻工业总会、中国纺织工业总会等。分别从抓质量、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开拓市场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不同角度,积极行动。1992年6月26日,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组织”在北京成立,提出了“中国名牌发展战略建议书”,标志着我国培育企业名牌事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驰名商标保护组织自成立以来,其成员从45家迅速发展到150多家,相继发表了《i匕京宣言》、《福州宣言》、成都宣言>>、《合肥宣言》,把培育中国企业名牌提高到增强综合国力、振兴民族经济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在“政府行为、法制建设、社会动员、产业政策、文化建设、民族品牌意识建设”等方面,为培育我国企业名牌创造良好基础;2002年11月,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深圳市人民政府、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和香港工业总会联合举办了“中国名牌国际论坛”和“中国名牌产品国际博览会”,对在经济全球化、国际经济一体化和中国经济人世以后的中国品牌建设和名牌培育战略,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和探讨,发布了中国又一个全面和具有权威性的《中国名牌宣言》。这样的活动为中国企业品牌走向世界,创建了一个互动和发展的平台;另外新闻舆论和传播媒体对“扶优治劣”也起到了强大的导向作用,其中如中国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新闻调查”等栏目对社会的一些重大“假冒伪劣”、“制假售假”、“坑蒙拐骗”等严重产品劣质、侵害产权、坑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给予曝光亮相,一些专业性的报纸杂志如嵌质量管理》、嵌中国名牌》、《中国质量万里行》等,从理论建设和实践方面不断推进我国名牌事业的发展。随着我国消费者权益意识的不断觉醒和提升,消费者的理性选择也对我国名牌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当前,经济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世界经济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一是统一、开放、有序的国际市场正在形成,各国经济都将被不同程度地卷入这个市场;二是生产全球化和贸易全球化相互促进,导致全球生产体系、全球资源配置和全球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在这过程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分工与合作,将具有新的内容和形成新的形式,特别是发达国家在资本输出方面,将被赋予新的内涵;三是金融全球化导致世界范围内的更大规模的资本运作和全球性并购;四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使得技术的发明、创新、转移、转化、运用的时间和规模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世界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企业品牌运营战略被赋予新的内涵和本质。我国加入WTO以后,被直接卷入全球化体系,我国企业被直接嵌入国际竞争格局。一方面,全球化为我国企业的品牌建设战略提出新的挑战,适应这一新的形势和要求,我国企业必须真正“走出去”,全面与国际企业接轨、接触、合作、竞争,并尽快成长起来,“做大、做强”中国企业品牌。我们不能只是一个“制造的平台”,更不能只是简单的模仿和复制品牌(或名牌)的“机器”,我们应该努力打造中国企业“航母”,全面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创造出真正的中国企业品牌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另一方面全球化也同时为我冒企业创名牌、实施品牌运营战略提供了一些有利因素,例如,我们可以通过与外资的合资、合作经营,引进和学习当今国际先进企业的技术、制度、机制、组织、管理、理念以及国际经济规则等,加快我国企业的全面创新,为培育名牌注入新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