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与域名
域名又称网址,指代表互联网数字地址的字母数字串。①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域名被广泛用作一种商业性标记符号,具有了市场价值。由于域名注册实行不审查原则,越来越多的企业尽可能使用其依法取得的商号、商标及特有的标志性词语作为域名,导致域名与商标发生冲突,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受法律保护的商标被他人注册为域名;二是在先注册的域名所有人对在后使用或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
商标与域名的区别表现为:(1)适用的对象不同。商标适用于商品或服务;域名标示网址。(2)具有标识性的基础不同。商标的标识性以商品或服务的相同或相似为基础,具有地域性,两个或两个以上完全相同的商标用于不同商品或服务是可能的;域名是唯一的,具有国际性。(3)取得的原则不同。域名采取注册在先原则;商标的取得有注册在先、使用在先和折中原则。(4)构成要素不同。商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及其相互之间组合构成;域名由字母(A-Z,a-z大小写等价)、数字(0-9)和连接符(-)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