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与商品名称
商品名称是指为了区别于其他商品而使用的商品称呼,可分为通用名称和特有名称。通用名称指为公众所熟知的同一类商品的一般名称,如电视机、服装等,不能用来区别同一类商品的不同来源。
商品名称与商标的区别主要为:(1)商品名称具有大众性,原则上不受《商标法》保护;商标具有专有性,受到《商标法》保护。(2)商品的通用名称用来区别不同种类的商品,特有名称用来区别同种类的特定商品;商标用来区别不同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3)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具有显著性,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商标可以申请注册。
另外,如果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所有人对商标使用不当、保护不当,则可能导致该商标失去显著性而淡化为商品通用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