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的构成条件
地理标志由地理名称组成,但并非所有的地理名称都可以成为地理标志。一般而言,地理标志的构成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产地名称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地理名称,而不是虚假、臆造的地理名称。该地理名称可以大到国家,如“中国丝绸”,亦可小到省、市、县、镇、村,如“景德镇瓷器”、“涪陵榨菜”等;且可以与现行的行政区划不相一致。(2)商品的品质、品位、特征、特色和声誉能体现原产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因素,并具有稳定的质量,历史悠久、享有盛名。即要求产自该地的商品品质上乘并具有一定的知名度。(3)在生产中采用传统的工艺生产或特殊的传统生产设备生产。(4)其原产地是公认的,或协商一致并经确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