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的概念
地理标志是指用以明确产品源自某个国家的特定区域,或者源自该区域中某个具体地点或位置的商业性标志。从广义上讲,地理标志包括货源标记和原产地名称。
货源标记是指表示一种产品来源于某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说明标记,通常由名称、标记或符号组成。如“中国制造”等即属于产品的货源标记。我国学者通常认为,货源标记只代表产地的整体信誉,与产品质量没有直接联系,更不表明产品的特定质量品质。
原产地名称则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来源于该地,其质量或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该地的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和人为的因素。换言之,产品的某些特殊品质与来源地的土地、气候、水分等自然条件或当地传统的制造工艺有关联。因此,原产地名称可以表明产品的特殊性质和品质,如果其他地域也可以生产同样品质的产品,则该地域只能被视为“货源标记”。
TRIPs协议第22条第1款以“地理标志”将货源标记和原产地名称合二为一,并对其概念作出了明确规定:“地理标志是指下列标志:其标示出某商品来源于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某地区或某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需要说明的是,立法所保护的地理标志主要是指原产地名称。我国《商标法》第16条第2款即明确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