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从历史发展而来
商品来源于劳动产品,商标来源于商品的标记,品牌来源于物品的印记。在远古时期的一些产品上,就刻有一些铭文、年号等,其作用在于表明其物的制造人、所有人,并具有装饰、纪念的功效。在我国“三皇”时期,伏羲氏教人们结网渔猎、饲养家禽,神农氏教人们耕种田地。在养菡保墒的时候,人们就已经在陶器上绘图作画,使用各种标记、符号,如在陶钵的口沿和底部用竖、横、斜、叉、涡纹、三角纹、条纹和原点纹组成几十种符号。虽然这些符号的意义后人无法考证,但与那些在同一器物上雕刻的栩栩如生的动物形象相比,这些单调乏味的符号,不管从美工技巧,还是从所属部位来说,都不能认为它们具有观赏、缉私、铭志、占卜和留念等意义,相反,以后的历史证明,它们只能作为区别器物所有人、制造人的标记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