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创新界定
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德(Schunpeter)教授1912年在其《经济发展论》一书中,提出了“创新”一词。他认为,所谓“创新”就是“重新组合生产要素”,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其形式包括五种:
(1)引入一种新的产品,或提供一种产品的新质量;
(2)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
(3)开辟一个新的市场;
(4)获得一种原材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给来源;
(5)实行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将新知识、新技术和新观念导入到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去。
品牌创新是全部或部分调整,或改变品牌原有内涵或品牌形象识别,使品牌具有新形象的过程。它实际也是遵循熊彼得关于“创新”所提出的规律,依据此规律对品牌重新定位、重新设计,塑造品牌形象的过程。因此,品牌创新是品牌运营的阶段性调整。品牌创新的实质是对品牌能量的补充。品牌经过创新(重新定位、重新设计等),可以赋予它以更富有针对性的消费意愿与消费意境。从某种意义上说,品牌创新比广告更为重要。因为品牌创新强制性地指定了一个新视觉框架,这个新框架将引导消费者进入一个新视觉空间,进而有利于形成企业所期望的品牌形象,直至使品牌形象为消费者所接受,并使其发生增值。
因此,根据创新的理论,本文认为品牌创新(brandinnovation)可以界定为:品牌创新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的变化和消费者的需求偏好,对品牌内涵或形状重新设计,从而建立新品牌、新应用的管理活动。通过这种管理活动以达到提升科技含量、服务质量、扩大市场,满足消费者新需求,并保持和发展品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