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标保护措施
(一)加强建设完善合理的监管体系和举报机制
《商标权法》中已规定发生商标专用权侵权行为的,可以协商、起诉或者向商标局请求处理。商标局认定侵权行为的,可以处以没收、销毁、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⑥但现实情况是配套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落实执行到位,最主要的原因是监管体系并没有健全。为此,首先,应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光靠管理商标的商标局一个单位是不足以达到有效监管的效果的,因此要联合其他行政机关进行监督,如联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部门等。假冒商标行为一般是与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相关联的,只有查出假冒伪劣商品一般就能查出是否出现了假冒商标情形。而假冒伪劣产品,不仅出现在农村有营业执照的小商店,还出现在无营业执照的小商摊,所以要与城管部门协作,查处无照经营,收缴假冒伪劣商品。同时查出产品是否合格还需要质监部门的大力配合。从销售环节追根溯源至制造环节,一网打击违法行为。其次,在农村专门设立隶属于商标局的基层执法部门,有效打击农村市场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维护好商标管理秩序。
此外,要健全商标侵权的举报机制,商标局要提高原商标专用权人的举报审理效率,积极维护其商标权利益。同时,在基层设立的执法部门要为居民提供快捷便利的举报方式,方便举报。经常走进群众家中,了解相关情况,为农村消费者解决好维权问题。
(二)大力宣传商标保护的重要性,提高消费商标辨别度
假冒商标的产品之所以能够在农村市场猖狂,是因为农村消费者的商标意识不够强烈,没有辨别真假商标的能力,即使能辨别,也不愿购买价格高的真货而是购买山寨货。所以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商标保护的宣传力度,开展“商标宣传日”活动,为百姓们讲解商标对于我们的重要性以及保护的意义,以生动的方式告诉其购买假冒商标产品的坏处。同时走进农民家中,亲自传授辨别商标的方式。另外,开展辨别商标的比赛,看谁识别出假冒商标的数量最多,以适当金钱的方式进行奖励。通过这些方式,提高农村消费者保护商标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