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环境下驰名商标与域名冲突的原因
来源:三江学院法商学院周慧敏
(一)商标与域名自身特征的相似性。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区分自己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识;域名也是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作用的标识。商标与域名均可以由英文数字组成,因此两者在形式上非常相似,正因为相似导致在注册时行为人利用驰名商标的名气注册自己的域名,或者模仿他人的驰名商标给自己搭便车。这种行为会给驰名商标使用者带来风险,尤其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难以区分商品与服务。
(二)商标与域名自身的性质不同。商标的地域性是商标的重要特征之一,一个商标在本国申请后只受到本国法律保护,若想受到其他国家的保护,则需要向其他国家进行申请。在申请的过程中会花费一定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会有行为人进行抢注,导致一个相同的商标会有多个商标权人。而域名不同,域名具有唯一性——即一个域名在全球范围内只有一个唯一主体。域名相似也可以注册,当域名被注册为商标后,便容易发生冲突。
(三)商标与域名的注册程序及其认定的机构不同。驰名商标通常由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有时人民法院也可以进行认定。而域名由信息产业部下属的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进行认定。问题在于域名服务机构在审查待注册域名时,只审查域名是否符合《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而不审查其是否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相似,这给域名抢注提供了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