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数字广告法则
本文由外文翻译而来,部分译文错误或者不通顺之处请谅解。
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已经在塑造业务中起关键作用的广告变得越来越重要。在线广告已成为互联网经济中的主要经济驱动力,因为许多网站和服务均由广告提供资金。由于市场竞争力和消费者的脆弱性,误导性广告可能会冒着商誉的风险。与广告相关的投资呈指数增长,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以确保所有利益相关者得到平等代表并得到照顾。在印度,没有可用于管理广告的全面策略框架。由于与广告相关的利益,这是一个令人关注的话题。因此,广告受特定行业法规的监管,该法规使利益相关者面临许多风险。关于广告主题,没有统一的法律;但是,有许多法律可以确保利益相关者充分了解情况。
随着互联网和数字媒体的发展,广告手段发生了迅速的变化。涉及广告的法律必须确保解决这些变化,并且消费者不至于迷茫。广告业需要立法机构来巩固各行业的特定法规和规章制度,并构建统一的法律体系。
数位广告
互联网通过文本交互式图形,音频和视频,充当着各个广告客户和世界各地市场之间的连接链接。根据任何印度法律,都没有提供在线广告的具体定义。数字广告是指通过您的Web浏览器,社交媒体应用程序和视频流服务出现在Web上的任何形式的广告。数字广告行业包含三个主要因素,包括消费者,广告商和中介。近年来,随着在线购物决策越来越普遍,在线广告已成为全球企业和市场最重要的渠道之一。互联网上连接着庞大的人口;因此,在线广告可以以最少的资源获得更广泛的覆盖范围。除了营销工作外,道德的营销技巧在制作不参与欺骗性回答和不真实行为的广告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消费者广告商与中介机构之间发生的纠纷主要涉及消费者保护隐私权和商标侵权。[1]合理使用商标和防止欺诈行为是任何监管广告的监管机构的主要目标。适用于其他形式广告的法律法律也适用于数字广告以及《信息和技术法》的规定。该法案提供了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指导方针,并有助于维护互联网的信誉。
规范数字广告的规则
当前,在印度,没有中央法定机构可以规范广告业并制定统一的法规。印度的广告行业是通过一个称为印度广告标准委员会(ASCI)的非法定机构进行监管的。想要做广告的商人必须确保考虑到所有区域和国家法律。印度广告标准委员会成立于1985年,负责宣传广告,以增强公众的信心。[2]理事会保证广告中的陈述和所作的事情都是真实诚实的。广告不得冒犯任何人群,并应保持公共礼貌的标准。ASCI已采用了广告中的自律守则,该守则可适用于涉及广告创建的案例。即使ASCI拥有非法定地位,该法规也已得到印度各种法律的认可。ASCI代码仅是对印度区域和国家法律的补充,不会取代或取代其中任何一个。
该规范适用于印度企业的广告或来自印度境外的广告。[3]所有针对印度消费者的广告都必须遵循ASCI的指南。对于在线广告,自愿遵守ASCI准则是强制性的,根据法律,这不是强制性的。但是对于电视广告,必须遵循本课程提供的这些准则。此外,根据某些法律,禁止宣传某些类型的内容。
印度有与不同行业相关的各种法律,对法规进行了补充。其中一些措施包括1860年《印度刑法典》,1986年《妇女不雅代表性(禁止)法》,2003年《卷烟及其他烟草制品(禁止广告和贸易和商业,生产,供应和分配的管制)法》。等等[4]根据《印度刑法》,任何广告客户都不能刊登任何严重不雅的文件。同样,1986年的《妇女representation亵(禁止)法》禁止任何形式的妇女in亵代表。1986年的《消费者保护法》也试图确保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使其免受第2(r)节所述的不公平贸易行为的侵害。消费者保护法还规定了惩罚性赔偿,作为中止任何不公平贸易惯例的补救措施。
同样,根据《香烟和烟草制品》(2003年禁止广告宣传以及对商业和商业生产,供应和分配法的管制),禁止以视觉,音频和印刷媒体的形式对香烟和任何其他产品进行广告宣传。根据1995年的《有线电视网络管制法》,禁止在任何种族,宗教和语言群体之间传播任何引起不和谐,仇恨和恶意的广告。[5]这是为了防止扰乱公共安宁。还提供了许多使用国家符号的准则。2000年印度的国旗代码禁止在任何广告中使用国旗。宣传产品的内容提供商必须确保以任何形式在平台上发布的内容均不违反印度境内的适用法律。如果他们不这样做,他们可能不得不面对民事和刑事责任。
广告已经规定了各种限制。诸如香烟,烟草,酒精,婴儿代乳品,药品以及药品,彩票等产品均不得广告。尚无具体的在线广告规定,但存在限制和禁令,而不论其发布的媒体是什么。除这些外,还禁止各种人体器官,神奇药物,奖杯和货币流通计划的广告立法。《印度宪法》赋予了各州立法赌博和博彩活动的权利。修订了《信息技术法》,禁止在在线网站上赌博和博彩。
内容提供商在数字广告中的责任
根据《信息和技术法》第79条,在线服务提供商属于中介机构的定义。中介机构不能主动参与修改显示或传输的信息。服务提供者只能扮演消极角色,才能享有依法享有的豁免权。允许自己发布视频的任何搜索引擎或平台(如Facebook,YouTube等),都不受用户发布内容的干扰。这些平台既不是内容的发起者也不是内容的接收者。因此,他们对其分发和发布的内容的合法性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根据新的中介准则,Facebook,Twitter,YouTube等社交媒体平台应对其平台上的广告和内容负责。
结论
随着在线广告的迅速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法律问题。统一的校长是一根桅杆,因为它将防止由于不同法规而引起的不确定性。而且,在线广告不应被国界所限制,因为它是全面的,需要制定国家政策以确保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得到保护。为所有辖区建立的原则将确保市场传播中存在可靠性和可能性。可以是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或组织的全球结构将确保有超国家的权力来执行决策。这将增加在线广告的一致性和信心,并且其好处将惠及消费者和广告商。
固执的法律不会促进发展中的竞争性市场,只有建立基本原则才能避免解释和决定上的混淆。这些原则不应损害各行业带来的创新。为促进和说服消费者而收集用户数据也是一个问题,需要向消费者提供保护,以防欺骗性广告,以防止侵犯隐私。必须在在线广告中实现竞争环境与消费者安全之间的平衡,以维持公平的商业环境。